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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足协假反黑、真包庇?

时间:2011-12-19 13:46   来源:羊城晚报

  陆俊、黄俊杰、周伟新等原中国足球裁判涉嫌受贿,对包括“上海德比”在内的某些联赛赛事进行不公正吹罚,所涉及的俱乐部究竟该当何罚?这是中国足协避不开、国内民众忘不掉的大是大非问题。

  纪律委员会公信力何在?

  4月13日,中国足协纪律委员会新闻发言人周明公开表示“处罚为时尚早”,因为“中国足协并未收到相关司法机构移送的正式的证据材料”,收到以后,“我们才能开会讨论,对涉及的俱乐部的处罚适用哪一个版本的处罚办法以及哪一条哪一款,毕竟处罚办法经过了多年的修订”。

  笔者彻底臣服于中国足协选人用人的独到眼光———之前成功将涉嫌“经济诈骗”的鲁俊聘为中超公司总经理,如今又提供舞台让无知无畏的周明大放异彩。

  何出此言?首先,“相关司法机构”即辽宁公安、检察机关到底该向谁、哪个部门移交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证据?答案着实简单:按一般司法程序,公安机关侦查结束便移交检察院受理,后者审核认为证据确凿就向法院提起公诉。啥时候轮到中国足协这么个穿着官袍的民间组织横插一杠子?况且,中国足协对辽宁公、检机关根本不具备行政管辖权,更不具备全国人大这种最高立法机关的职责和权力,司法机关凭什么主动提供“证据材料”?

  其次,作为纪律委员会的新闻发言人,居然对《中国足协纪律准则及处罚办法》的管辖范围、生效期限等一无所知,至今还在胡扯“要开会讨论适用哪一个(处罚办法)版本以及哪一条哪一款”!

编辑:张晓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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