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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击央视大火案庭审12小时 徐威称系一人决定

时间:2010-03-26 10:00   来源:京华时报

央视新址办原主任徐威等21人出庭受审,对于危险物品肇事罪指控,徐威当庭表示认罪。

被告人徐威的律师高子程等待进入法庭。记者欧阳晓菲摄

  昨天(23日),备受关注的央视大火案在市二中院一审开庭。从上午9时开始到晚上9时结束。21名被告人中有10人接受了法庭讯问。其中,包括央视新址办原主任徐威在内的多名被告人对检方涉嫌危险物品肇事罪的指控表示认可,仅4人提出了异议。

  昨天上午的庭审,法庭全部用来对徐威进行发问,至中午12时休庭,所有庭审人员开始吃午饭。下午1时20分,庭审继续,各被告人的律师又逐一对徐威提问,约1个小时后结束。

  此后,湖南三湘烟花公司的股东刘发国、帮徐威操办放烟花一事的北京大新恒太传媒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沙鹏以及中间联系人李小华等9名被告人又逐一接受讯问。

  据悉,这9名被告人中,李小华等4人对指控明确提出了异议。在起诉书中处在第八被告人位置上的李小华提出,自己并没有决定权,不该列在起诉书那么靠前的位置。其他被告人则对一些细节提出了不同意见。

  下午的庭审一直进行到晚9时许结束,中间仅在晚6时左右休庭15分钟。所有庭审人员均未吃晚饭。今天庭审将从上午9时开始继续。法院将继续对剩余的11名被告人进行讯问,随后进入举证质证阶段。预计案件再审两天才能全部审完。

  直击第一被告人

  对于这场造成直接损失达1.6亿余元的烟花之祸,央视新址办原主任徐威作为主要责任人,在整个案件中影响重大。昨天,大火后首次出现在公众面前的徐威,自然成为控辩双方集中询问的焦点人物。直面法庭,对于起诉书的指控,50岁的徐威称“没有异议”。

  一口应下罪行未翻供

  昨天的庭审,从一开始就节奏紧凑。上午9时许,审判长宣布开庭之后,并未如往日庭审一样,对被告人的主体身份进行逐一核实,而是称“本庭已核实”。此外,市检二分院的公诉人在宣读起诉书时,也省略了对被告人的“简介”部分,直接宣读指控事实。

  法庭很快进入调查阶段,第一被告人徐威首先接受法庭讯问。

  “被告人,你对涉嫌危险物品肇事罪的指控有异议吗?”审判长问。“没有异议。”徐威嗓音浑厚,一如预审阶段的态度,认可指控。审判长随即示意公诉人发问。

编辑:田云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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