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3日,中央电视台新址大火案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中新社发富田 摄
据正义网报道,今天上午,备受关注的央视大火一案正式进入法庭审理阶段。涉嫌危险物品肇事罪被公诉的原央视新址办主任徐威等21名犯罪嫌疑人集体在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接受审判。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考虑到被告人人数达21人,且案情重大,法庭将此次庭审的时间预留为3天,庭审可能会从今日起一直延续到周四。
据此前媒体披露,徐威在担任央视新址办主任期间,擅自决定于2009年2月9日晚组织在央视新址园区的施工区内燃放烟花,并指派央视新址办综合处的邓炯慧等人负责筹办工作,此后,北京大新恒太传媒公司总经理沙鹏受徐威委托来落实此事。2008年12月至2009年2月间,沙鹏与三湘烟花公司股东刘发国等几人商定,由三湘烟花公司负责设计、提供烟花及燃放等工作。整场烟花表演耗资35万元。2009年2月9日20时许,时任新台址建设工程办公室常务副主任的王世荣启动了烟花燃放活动,15分钟后火灾发生。
公诉机关在起诉书中载明了这场大火的起火细节:礼花弹爆炸后的高温星体落入央视配楼主体建筑顶部擦窗机检修孔内,引燃检修通道内壁裸露的易燃材料,从而引发火灾。
公诉机关认为,徐威等21名被告人无视国家法律,分别违反爆炸性物品管理规定,因燃放烟花而发生重大事故,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影响恶劣,应当以危险物品肇事罪追究刑事责任。
央视大火案21名受审被告人名单
徐威 央视新址建设工程办公室主任兼北京央视国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刘发国 湖南省浏阳市三湘烟花制造有限公司股东
王世荣 央视新址建设工程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兼北京央视国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高宏 北京央视国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田可耕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中央电视台新台址建设工程总承包项目部副经理
高耀寿 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央视电视文化中心工程总承包部副经理
沙鹏 北京大新恒太传媒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
李小华 清华同方股份有限公司政务系统科技公司副总经理
曾旭 湖南省浏阳市三湘烟花制造有限公司礼花线技术员
胡德斌 央视新址建设工程办公室工程处副处长兼北京央视国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工程部经理
耿晓卫 央视新址建设工程办公室技术处副处长兼北京央视国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工艺技术部副经理
邓炯慧 央视新址建设工程办公室综合业务处副处长兼北京央视国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行政管理部副经理
戴剑霄 北京央视国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安保主管
李俊义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中央电视台新台址建设工程总承包项目部安全部副经理
刘军 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央视电视文化中心工程总承包部安保部负责人
刘桂兰 河北省永清县供销社鞭炮日杂经营处法定代表人
陈代义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中央电视台新台址建设总承包项目部装饰部副经理
陈子俊 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央视电视文化中心工程总承包部安保部干部
张炳建 无业
宋哲元 农民
薛继伟 无业
火灾发生现场资料图片。张伟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