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西藏自治区成立50周年。这50年,是西藏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的50年。50年的实践经验告诉我们,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符合我国国情和西藏人民的根本利益的一项制度,具有强大的生命力。今天的西藏,政治进步,经济发展,文化繁荣,社会和谐,生态良好,人民幸福安康,其经济社会发展的辉煌成就有目共睹,一个传统与现代交相辉映的新西藏正呈现在世人面前。
今年6月25日,西藏自治区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民族宗教外事侨务委员会主任委员通嘎介绍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在西藏的成功实践。经过多年探索,西藏逐步发展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西藏特点的农牧区基层民主制度。过去几十年的时间里,西藏走完了人类社会通常需要几百年甚至上千年才能走完的历程,西藏社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可谓谱写了人类历史上波澜壮阔的新篇章。
西藏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成功实践,不仅在于其本身制度的优越性,更在于西藏因地制宜,结合自身特点,走出了既具有中国特色,又具有西藏发展特点的路子。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使各族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权利得到充分的保障,如何用好此制度,西藏用几十年的时间为其他少数民族省市树立了典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