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建民:十八大以来两岸经济交流合作发展的新理念
十八大以来,中共中央对两岸经济交流合作提出了一系列重要的新理念、新思维与新主张,成为引导两岸经济交流合作的新方向。
首先是明确提出了“两岸经济融合发展”理念。在两岸经济交流合作发展进程中,中共中央在总结过去经验基础上提出“两岸经济融合发展”以及“两岸经济社会融合发展”,“融合”是对中国人经济理念的一种升华,包括了更为丰富的内涵,它不只是西方经济学强调的“整合”或“经济一体化”,而且还包括了两岸经济发展新理念、新思想,要实现两岸经济的相互交融,更重视两岸民众尤其是台湾民众的获得感,更重视基础民众的切身利益与感受。
2014年《政府工作报告》首次明确写入“促进(两岸)经济融合”。这一概念包括了多层思想。
一是两岸经济关系发展应逐渐从经济交流与经济合作向经济融合转变,经济融合较经济交流合作更具经济整合与经济一体化的内涵,就是要促进两岸经济实现“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相互依赖与融合。
二是实现两岸经济融合是实现振兴中华、共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一环。振兴中华,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的一个核心内容是两岸经济的共同发展,两岸综合经济实力的增强,两岸经济的高度融合。可以说促进与实现两岸经济融合是习近平总书记日前提出“两岸同胞要携手同心,共圆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核心思想之一。没有两岸经济的融合与经济的共同发展,这一目标就难以实现。
三是这一论述也有一定的针对性。近来台湾岛内出现一股对两岸经济关系发展的负面思维与思潮,认为台湾经济过度依赖大陆,主张分散大陆市场,台当局更是大力推动加入以美国为主导、有对抗中国大陆的TPP,这些思维与作法不利两岸经济合作与两岸经济融合。因此,“促进经济融合”主张的提出,对当前及未来两岸经济合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也是两岸应当共同努力的两岸经济合作的目标与方向。台湾财经界也非常重视“促进经济融合”概念。
台湾《工商时报》社论曾指出,“我们特别关注‘促进经济融合’的说法,因其建设性十足,将受到台湾方面的高度重视。可以说,两岸经济融合将成为两岸经贸关系发展的新理念、新方向。
其次,明确提出“两岸经济同属中华民族经济”的两岸经济关系的定性问题。2013年4月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海南博鳌论坛会见台湾两岸共同市场基金会名誉董事长萧万长时对促进两岸合作提出四点希望,其中强调“两岸同胞同属中华民族,两岸经济同属中华民族经济”。这是新一届中央领导对两岸关系明确定位为两岸同属一个中国基础上对两岸经济关系性质更为明确的定位,两岸经济关系不是国与国之间的经济关系,不同于国际经济关系,而是中国之内海峡两岸的一种特殊经济关系,“两岸经济同属中华民族经济”。此后,党和政府领导人多次强调与重申这一理念。2013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印尼会见萧万长时再次强调“两岸经济同属中华民族经济,在亚太地区经济发展新形势下,双方只有加强合作,才能更好应对挑战”。2014年4月10日,李克强总理在海南博鳌论坛会见萧万长先生时表示,“两岸应从一家人的角度考虑,为了我们这个大家庭的共同利益,不断扩大和深化两岸经济合作,共同壮大中华民族经济,造福两岸同胞”。
再次,更重视两岸经济交流合作的共同利益与利益融合。习近平总书记一直强调要把两岸关系发展置于维护中华民族根本利益这一基础之上,寻求共同发展,厚植共同利益,共同受益,实现利益融合。2015年5月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北京会见国民党主席朱立伦时明确提出“深化两岸利益融合,共创两岸互利双赢,增进两岸同胞福利,是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宗旨”。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尤其是两岸经济交流合作中,在岛内逐步出现一种声音,认为两岸和平红利分配不均,甚至利益为大财团垄断,基层民众获利有限。这针两岸经济交流合作中出现的问题与不同意见,习近平总书记十分重视两岸经济交流合作中出现的新问题,为此提出“两岸利益融合”的概念,更加强调两岸的互利双赢,更加重视基层交流。2014年11月9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人民大会堂会见台湾两岸共同市场基金会荣誉董事长萧万长一行时表示,“为扩大和深化两岸经济、文化、科技、教育等各领域交流合作采取更多积极措施,尤其要为两岸基层民众、青年交流往来多创造条件”。(王建民,作者系中国社会科学院台湾研究所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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