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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开的民族团结之花 宁夏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侧记

时间:2013-07-19 22:08   来源:中新社

  新华社银川2012年6月26日电(记者 陈晓虎 张钦)“在咱宁夏,民族团结像空气一样无处不在而又弥足珍贵,我们要像珍爱自己的眼睛一样珍惜民族团结的大好局面。”永宁县闽宁清真大寺回族阿訇刘德馨的这句心里话,是宁夏回族自治区民族团结的形象比喻,更是回汉各族群众的共同愿景。

  宁夏是我国最大的回族聚居区,全区640万人口中回族人口超过三分之一。在这方有着浓郁回族风情的热土上,回汉各族群众已经形成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浓厚氛围,“三个离不开”深入人心。

  只有把发展问题解决好了,让各族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才能真正实现各民族平等、团结、互助与和谐。近年来,宁夏加快实施沿黄经济区发展战略,高水平建设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加快向西开放、中阿经贸往来的步伐。自治区生产总值从1958年的3.29亿元,增加到2011年的2060亿元。2011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490元,比上年增长14%;农民人均纯收入5380元,增长15%。在过去的5年里,宁夏用于加强和改善民生的投入占同期财政支出的72.9%。

  今年,宁夏进一步提出百万贫困人口扶贫攻坚战略,对贫困面貌深、发展难度大的35万回汉群众进行生态移民,逐步实现“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目标,从根本上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对其余65万回汉贫困群众,加大扶贫开发力度,帮助他们早日摆脱贫困,走向富裕。

  为了充分保障回族群众的宗教信仰、清真风俗、教育文化等权利,自治区先后制定颁布了《宁夏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规定》《宁夏清真食品管理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民族教育条例》等150多件地方法规、条例和自治政策。

  目前,3700多座清真寺遍布宁夏城乡,加上1万多家清真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和清真商业网点,完全满足了回族群众日常生活和宗教生活的需要。全区3049所学校,形成了从基础教育到高等教育较为完整的民族教育体系,其中回族在校生50.96万人,占全区在校生总数的37.55%,略高于自治区回族人口的自然比例。“花儿”、回族服饰、回族口弦等少数民族传统文化,被列入国家、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目录,得到有效传承、保护和发展。

  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蓬勃发展,来自回汉各族群众的悉心呵护。海原县回族妇女马志英多年来救助抚养了186名回族、汉族贫困女童,灵武市满族女教师王晓花17年如一日帮助3名回族姐弟求学……自治区成立54年来,宁夏各族群众中涌现出一大批民族团结先进个人、民族团结先进集体。

  各民族兄弟互相尊重、互相学习、互相合作、互相帮助,已经成了不少宁夏人日常生活的一部分。西吉县夏寨村群众胥炳杰告诉记者,每年逢回族群众的开斋节、古尔邦节时,汉族兄弟都前来给他们祝贺;逢汉族群众的春节等节日时,回族兄弟也会前来恭贺。在海原县苍湾村,冬闲时分回汉各族群众欢聚一堂打篮球,这样的球赛一打就打成了民族团结赛。

  宁夏民族团结进步的良好局面,离不开当地各级党委、政府的倡导和努力。自治区党委、政府始终坚持把民族团结进步作为一切工作的基本前提,早在1983年就提出开展“民族团结月”活动。进入新世纪,“民族团结月”活动不仅成为广泛宣传党的民族政策的载体,还组织免费义诊、送医送药、科技和实用技能培训、赠送书籍等服务,动员各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开展为民族聚居地区和少数民族群众办一件实事。

  如今,沐浴在党的民族政策的春风里,宁夏回汉各族人民形成了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 

 
编辑:王文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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