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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整治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

2015年01月21日 14:06:00 来源:曲靖文明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正在进入“大数据”时代的中国互联网,让你我能快速共享信息资源,拥有更高效的工作生活方式。然而,与此同时,信息泄露、网络水军、网文敲诈、有偿删帖等各种网络乱象此起彼伏。(新华网北京1月20日电)

  时下的互联网,让我们能快速共享信息资源,拥有更高效的工作生活方式。然而,由于利益驱动使然,各种信息泄露、网络水军、网络敲诈、有偿删帖等各种网络乱象此起彼伏,并已成为社会公害,令人触目惊心,性质十分恶劣,社会影响极坏,必须依法整治各种信息泄露、网络水军、网络敲诈、有偿删帖等各种网络乱象,彻底铲除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滋生的土壤,重拳出击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多举措清除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蛀虫”,全面净化网络风气,维护网络健康环境。

  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是互联网络的一大顽疾,必须依法整治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并及时予以清除。为净化网络风气,维护网络健康环境,全面治理虚假新闻和新闻敲诈十分重要,极为必要,刻不容缓!笔者认为,全面治理依法整治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泛滥成灾的问题,必须从源头上抓起,重拳整治,不但治标,更要治本。要重拳打击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强化监督监管,堵塞管理漏洞,及时清除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蛀虫”,从根本上打击清除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等违法犯罪行为和不法分子,全面净化网络风气,维护网络健康环境,保护群众合法权益和切身利益。

  早在2013年9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举行新闻发布会,公布关于办理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释。司法解释明确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非法经营犯罪的认定及处罚问题。《解释》第七条明确规定了违反国家规定,以营利为目的,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删除信息服务,或者明知是虚假信息,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发布信息等服务,扰乱市场秩序,构成犯罪的,即“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经营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依法整治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必须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打防结合,边打边防,标本兼治,采取包括法律、行政、经济和宣传舆论等综合手段来完成,需要新闻、宣传、互联网、文化、工商、公安等相关部门统一部署,紧密配合,联合协作,全面整治,特别是那些各种信息泄露、网络水军等各种网络乱象,甚至进行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的违法犯罪行为和不法分子,必须予以坚决惩处和打击,彻底铲除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滋生的土壤,全面净化网络风气,维护网络健康环境。

  要对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等问题建立严厉的问责制,严肃追究其法律责任。要正确引导和规范网络宣传行为,提高网络宣传的法律保护地位,进一步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依法整治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等问题,严厉惩罚和打击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等违法犯罪行为和不法分子,彻底铲除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等不法现象和行为滋生的土壤,切实提高网络宣传宣传的公信度,全面净化网络风气,维护网络健康环境,维护好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和切身利益。

  网络媒体是公众媒体,是为社会大众服务的。作为网络媒体,就应该对社会和公众负责!任何新网络媒体和媒体人,都应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对社会公众高度负责任的态度,自觉规范自己的网络宣传行为,用真实可信、积极向上、健康文明、服务社会的正面网络宣传,服务经济,服务社会,服务民生,服务群众,正确引导广大受众,全面净化网络风气,维护网络健康环境,维护好社会大众的合法权益和切身利益,培育健康向上的网络舆论生态环境。(周均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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