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大家好,欢迎收看热点连线,我是毛薇薇。近期,“牛肉膏”“染色馒头”“瘦肉精”等一系列食品安全事件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由于他们都是因违法使用一些添加物所导致的,很多消费者于是就将矛头指向了食品添加剂,认为它是危害公众食品安全的“罪魁祸首”。其实,业内人士就指出,尽管部分食品安全事件的确与食品添加不当有关,但应正确区分“食品添加剂”与“非食用物质”。那么有关情况,现在就让我们来连线新华社山东分社记者吴书光,请他为我们介绍一下。书光,你好。
【吴书光】你好,主持人。
【主持人】现在有一些老百姓对食品添加剂是闻之色变,甚至将它等同于有毒害的物质,那么食品添加剂到底是什么?你认为这种认识误区是怎样形成的呢?
【吴书光】从定义上讲,食品添加剂是为改善食品品质和色、香、味,以及为防腐和加工工艺的需要而加入食品中的化学合成或者天然物质。有了添加剂才会有色、香、味俱全的食品,从田间到餐桌的饭菜才得以延长保存时间、保存营养成分。因此,现代食品工业不能没有食品添加剂。我在采访一些专家时,他们就表示食品添加剂并不是“洪水猛兽”,只要合理使用就不会危害人体健康。人们之所以害怕食品添加剂,从一定程度上是因为概念上的混淆,将食品添加剂与食品中添加的非食用物质统称为“添加剂”。其实这二者完全不同,食品添加剂是用于改善食物品质、口感用的可食用物质,而非食用物质是禁止使用和向食品中添加的。我国《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中规定的食品添加剂经过了严格的安全性和工艺必要性的评估,按规定使用不会有损身体健康。但是,尽管有了国家规定,但超量使用和超范围使用以及小作坊、小企业等乱添加屡见不鲜,种种乱象导致人们误将食品添加剂比作“毒药”。
【主持人】那么就你了解,普通老百姓能不能很清楚的区分出“非食用物质”与“食品添加剂”呢?
【吴书光】最近,卫生部发布了《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其中包含47种“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22种“易滥用食品添加剂品种”。针对“非食用物质”和“食品添加剂”的区别,我在济南街头随机采访了10位市民,令我感到惊讶的是,所有受访者都认为三聚氰胺、苏丹红和“瘦肉精”等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的“元凶”就是食品添加剂,危害很大。其实,这些是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而不是食品添加剂。这种错误认识加深了公众对食品添加剂的误解。也有的市民说,虽然自己并不清楚食品添加剂的准确概念,但包括色素、膨松剂在内的食品添加剂就不应该用在食品中,纯天然的食品最好。
【主持人】那么,鉴于目前食品安全形势如此严峻,而公众又缺乏相关的食品知识,我们应该从哪些方面来着手进行改善呢?
【吴书光】业内人士在肯定食品添加剂积极作用的同时,也指出目前公众缺乏食品知识,政府部门应从提高公众科学素养着手,加大食品添加剂相关知识宣传。另外,为避免食品安全事件发生,急需完善相关制度,规范食品添加剂的使用。我注意到,卫生部公布的47种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有25种物质在检测方法一栏空白或者填“无”。22种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中,也有12种在检测方法一栏空白或者填“无”。多位业内人士表示,国内的检测技术相对落后,因此完善检测方法迫在眉睫,只有形成完整的检测体系,才能有据可循、有法可依,对违法犯罪分子起到真正的震慑作用。另外,在添加剂国标和检测技术追赶世界水平的过程中,应当加强官员问责制,加大对非法企业的惩罚力度,真正做到以儆效尤。针对惩罚力度弱,违法成本低等痼疾,有人建议通过修法加大惩罚力度,设定专门刑法罪名以确保食品安全。对于小作坊、小企业的监管,也应该建立食品安全信息交流平台,及时全面发布食品安全信息资讯,健全食品企业诚信不良记录。
【主持人】好的,非常感谢吴书光为我们进行的详细解读。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现在,“什么才能吃”这个问题令消费者非常头疼。确保食品安全,不是要消灭食品添加剂,而是将食品添加剂的使用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内,防止滥用、误用食品添加剂。同时,要尽力防止和严厉打击向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的行为,确保老百姓能吃得安全、安心、放心。好的,以上就是本期节目的全部内容,感谢收看,明天同一时间我们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