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届北京人权论坛上,“国家治理创新与人权保障/反恐怖与人权保障”是今年的新设议题,与会专家学者就反恐怖与人权保障进行了热烈讨论。
恐怖主义危害大多数人基本人权
“就算在一定程度上被主流社会忽视,但恐怖主义绝不是合理的表达方式。他们宣称是为了实现自身的人权,但恰恰是这种激烈的手段破坏了最大多数人的基本生存权和发展权。”讨论会上,沙特阿拉伯人权理事会委员奥斯曼·艾哈迈德激动地表示。
与艾哈迈德的观点相类似,不少代表认为恐怖主义对大多数人的基本人权造成危害。当前世界恐怖主义活动猖獗,“伊拉克和沙姆伊斯兰国”等恐怖组织在伊拉克占领地区实行极端恐怖统治。而中国也面对着“疆独”、“藏独”、法轮功甚至全能神等极端势力或邪教组织的非人道恐怖行为,这需要深刻认识到反恐与人权保障形势的严峻性。
单就中国新疆而言,代表们提到,“7·5事件”的发生不仅让新疆不少普通民众失去生命,也造成了大量财产损失,经济增速下降,旅游人数减少,甚至引发了一定程度的社会恐慌,不少人产生恐惧心理,影响到了人权发展的方方面面。
铲除恐怖主义根源靠改善人权
在大会发言中,十一届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国人权发展基金会理事长黄孟复表示,全世界仍有13亿多人口生活在贫困线以下。极端的贫穷阻碍人民有效地享有人权,也是滋生暴力冲突的主要原因,国际社会要共同打击恐怖主义这一人类的公敌。
“恐怖主义虽然极端,但也确有其人权基础。因为他们都是社会的边缘群体,他们感到自身的人权没有得到保障。”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何志鹏在会上发言表示,“解决这个问题不能极端地‘以暴制暴’,要改善他们的生存状态,让他们有发声的权利、选择的权利。”
尼日利亚和平与冲突解决研究所高级研究员格瓦查结合非洲的事例说到,恐怖组织正越来越多地利用落后的社会经济状态为说辞煽动和招募培养对象,保障基本人权,解决好他们的食品、医疗、住房、就业、清洁环境等问题才是防止恐怖主义产生的基础。
用“法治”防止借反恐侵犯人权
“反恐措施的开展必须要有一定的约束,比如不得随意干扰公民的隐私权,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借反恐之名进行审查,要最大限度地保护犯罪嫌疑人的生命,要公平审判……”针对有人提出如何防止借用反恐活动干涉公民自由和隐私的问题,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人权研究中心主任杨成铭表达了自己的看法。
中央民族大学研究生院副院长韩小兵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到,打击恐怖主义也要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观念,既不因为参与者是少数民族就可以优待,也不能因为恐怖分子的身份就对整个民族进行限制防范。
中国人权研究会副会长叶小文在闭幕式上指出,中国将不断完善反暴恐立法,规范反暴恐执法,提高全民反暴恐法律意识,为人权发展创造一个和平安宁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