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外交部网站消息,阿斯塔纳当地时间12月14日至15日,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政府首脑(总理)理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在阿斯塔纳举行,会议发表联合公报。
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政府首脑(总理)理事会第十三次会议联合公报全文:
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政府首脑(总理)理事会第十三次会议联合公报
2014年12月14日至15日,上海合作组织(以下称“上合组织”或“本组织”)成员国政府首脑(总理)理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在阿斯塔纳市举行。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总理马西莫夫、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吉尔吉斯共和国总理奥托尔巴耶夫、俄罗斯联邦政府总理梅德韦杰夫、塔吉克斯坦共和国总理拉苏尔佐达、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第一副总理阿齐莫夫出席会议。
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总理马西莫夫主持会议。
上合组织秘书长梅津采夫、上合组织地区反恐怖机构执行委员会主任张新枫、上合组织实业家委员会理事会主席萨伊德和上合组织银行联合体理事会授权代表雷科夫出席会议。
上合组织观察员国代表阿富汗伊斯兰共和国首席执行官阿卜杜拉、印度共和国外交国务部长辛格、伊朗伊斯兰共和国农业部长霍贾提、蒙古国驻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特命全权大使苏和、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总理国家安全和外交事务顾问阿齐兹,以及独联体执委会主席兼执行秘书列别杰夫、欧亚经济共同体秘书长曼苏罗夫、亚洲相互协作与信任措施会议秘书处执行主任宫建伟和联合国亚洲及太平洋经济社会委员会交通司司长李玉伟与会。
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总统纳扎尔巴耶夫会见了上合组织成员国代表团团长。
总理们在友好、建设性和务实的气氛中就国际和地区经济发展的广泛议题交换了意见。为落实上合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2014年9月12日在杜尚别作出的决定,总理们研究了互利合作的优先方向。
一、总理们指出,全球金融危机影响尚未完全消除,世界经济仍面临诸多挑战和负面影响。
因此,总理们重申,应采取共同措施,保障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加强经贸和投资活动,发展经济和高技术领域合作,全面实现产业升级换代,完善交通物流、信息通信及其他领域基础设施,提升经济竞争力,提高上合组织成员国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
二、总理们指出,为落实2013年11月28日至29日在塔什干举行的上合组织成员国政府首脑(总理)理事会会议决议,各方采取共同措施,加强本组织成员国经济和人文合作,维护经济稳定,提高投资吸引力,扩大工业生产。
总理们强调,根据《〈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多边经贸合作纲要〉落实措施计划》和《2012-2016年上海合作组织进一步推动项目合作的措施清单》,为扩大金融、银行、科技、创新、能源包括替代和可再生能源利用以及海关、农业、交通、电信等领域务实合作创造便利条件十分重要。
总理们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的倡议表示欢迎,认为上合组织成员国就此进行协商与合作具有重要意义。
三、总理们指出,2014年11月19日在阿斯塔纳举行的上合组织成员国经贸部长会议富有成果。
为落实2013年11月28日至29日塔什干总理会议指示,上合组织成员国经贸部长会同上合组织秘书处研究了各专门工作组工作,并就进一步提高其效率作出了相应决定。
总理们责成成员国经贸部门与相关部委以及上合组织秘书处、实业家委员会、银行联合体,共同梳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多边经贸合作纲要〉落实措施计划》中的项目,并在必要时更新该文件。此外,责成着手制订《2017-2021年上海合作组织进一步推动项目合作的措施清单》,并按规定程序提交上合组织政府首脑(总理)理事会批准。
四、总理们强调,应尽快建立上合组织框架内项目融资保障机制,以促进经济增长,扩大成员国间经贸联系。
五、总理们赞同加强上合组织成员国政府部门及商业机构之间的投资合作,建立实业界之间的直接联系。
[ 责任编辑:王怡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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