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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等8省区获中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

时间:2011-07-06 11:10   来源:新华社

  财政部、农业部5日在北京联合宣布,在内蒙古、新疆、西藏、青海、四川、甘肃、宁夏和云南8个主要草原牧区省(区)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正式实施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政策。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在草原生态保护方面安排资金规模最大、覆盖面最广、补贴内容最多的一项政策。

  财政部部长谢旭人在此间举行的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政策实施动员布置会上说,从2011年起,中央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用于禁牧补助、草畜平衡奖励、牧民生产性补贴和绩效考核奖励等方面,其中今年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136亿元。

  我国是世界上第二草原大国,拥有60亿亩天然草原。但由于气候变化、过度利用和人为破坏影响,目前90%可利用草原出现不同程度退化,草原生态呈现恶化趋势。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畜牧厅总畜牧师赵新春透露,新疆现有8.6亿亩草原中,80%以上出现不同程度退化,其中40%严重退化,产草量下降了30%到50%。

  “加强草原保护与建设刻不容缓,迫切需要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和政策支持力度。”出席会议的农业部部长韩长赋说。

  根据两部门公布的奖补机制,为保护草原生态,我国明确对生态环境非常恶劣、草场严重退化、不宜放牧的草原实行禁牧封育,中央财政按照每年每亩6元的测算标准对禁牧牧民给予禁牧补助。同时对禁牧区以外可利用草原实施草畜平衡奖励,中央财政按照每年每亩1.5元的测算标准对未超载的牧民给予草畜平衡奖励。

  这一机制还加大了对牧民的生产性补贴力度,明确为鼓励牧民转变传统生产方式,提高经营效益,中央财政按照每年每亩10元的标准给予牧草良种补贴;按照每年每户500元的标准对牧民生产用柴油、饲草料等生产资料给予补贴,降低牧民生产生活成本;在对肉牛和绵羊进行良种补贴基础上,进一步将牦牛和山羊纳入畜牧良种补贴范围;并对工作突出、成效显著的省份给予绩效考核奖励。

  早在2010年10月,国务院就决定,要在全国8个主要草原牧区省区实施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不少来自草原牧区的官员表示,此次两部门宣布正式启动该机制并公布了奖补政策的具体细节,表明了政府推进草原生态保护的决心和信心,回应了广大牧民的心声和期盼。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副厅长纪大才说,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涵盖了内蒙古所有牧区和半农半牧区的10.2亿亩草原,无论是实施的范围还是投入的规模,都是前所未有的,标志着草原生态保护建设进入了一个兼顾民生的新的发展时期,对于进一步提升草原生态保护建设的能力和水平,尽快扭转草原持续退化的被动局面,维护国家生态安全都具有重要意义。

  四川财政厅副厅长帅克认为,草原奖补制度充分考虑了牧民为保护草原生态所付出的成本,有助于提高牧民参与保护草原生态的积极性,更好维护牧区稳定。

  “四川牧区是少数民族分布最集中的地区,整体贫困程度较深,牧民人均纯收入为2628.3元,仅为全国农牧民人均纯收入的44.4%。建立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有助于从根本上解决草原生态保护和牧民增收的问题。”帅克说。

  建立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根本目的是保护草原生态环境,禁牧封育的实施意味着大量的超载牲畜要出栏,而我国作为世界上第一产肉大国,这一机制的实施是否会因牲畜大量减少而导致国内畜产品供给短缺和紧张?

  对此,财政部和农业部官员一致表示,奖补机制的实施不会对我国畜产品供应产生影响。实施草原禁牧和草畜平衡,不是简单减少畜牧饲养量,而是要大力推行舍饲半舍饲圈养和划区轮牧,提高牧区畜牧业生产水平,通过转变我国畜牧业发展方式,使草原生态保护和畜牧业发展步入良性轨道。

  韩长赋也表示,以实施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为契机,我国要加快转变草原畜牧业生产方式,优化生产布局和畜群结构,支持肉牛肉羊标准化养殖小区(场)等建设,切实保证年度牛羊肉市场供给不减少,农民收入不减少。要加大科技兴牧力度,不断提高草原可持续发展能力。(韩洁)

编辑:杨云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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