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10日发表的《2010年美国的人权纪录》说,美国极力标榜和鼓吹互联网自由,而实际上,美国对互联网的限制相当严格。
人权纪录说,2010年6月24日,美国国会参议院国土安全与政府事务委员会通过对2002年国土安全法案的修正案《将保护网络作为国家资产法案》。修正案规定联邦政府在紧急状况下,拥有绝对的权力来关闭互联网,再次扩大了联邦政府在紧急状况下的权力。这只是目前美国政府对互联网限制的第一步,第二步是运营网站须经政府许可以及个人身份信息验证。
人权纪录说,美国一向在互联网自由问题上对人对己实行双重标准,对外要求别国提供不受限制的“互联网自由”,并以此作为外交施压和谋求霸权的重要工具,对内则对互联网进行严格管制。BBC2011年2月16日刊文指出,美国政府在鼓动“封闭社会”的人民争取互联网自由并对这些国家政府的新闻管制提出质疑的同时,却在本国设立法律封锁以缓解维基揭密网发起的挑战。美国政府在国内对电子信息的自由流动非常敏感,但在国外却设法对互联网尤其是社交网络运用外交手腕。美国《外交政策》网站的文章也承认,“美国政府对互联网的态度依然充满问题和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