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广电总局下发《〈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的补充规定》,决定自2012年1月1日起,全国各电视台播出电视剧时,每集电视剧中间不得再以任何形式插播广告。至此,流传了11天的“限广令”终于落定。
2012年1月1日起必须执行
据悉,该《补充规定》将《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2010年1月1日实施)第十七条修改为“播出电视剧时,不得在每集中间以任何形式插播广告”,同时明确,该规定于2012年1月1日正式实施。
为确保新政策切实执行,11月28日,广电总局还专门下发了《关于贯彻执行〈《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的补充规定〉的通知》,要求各级电视台立即清理并撤销2012年的电视剧插播广告时段,重新编排节目和广告。要求各级广播影视行政部门全面监看各级电视台的落实情况,对仍插播广告的播出机构,将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所有卫视损失可达200亿
根据较早之前的一项数据,电视剧肩负电视台70%的营收重担。尤其晚间3至4小时的黄金时段,电视剧创收的广告可达电视台全天业务总量一半以上。有业内人士推算,如果电视剧中禁插广告,那么,所有卫视的损失总数可达200亿。
江苏卫视、天津卫视的广告部负责人,日前率先宣布取消电视剧的中插广告。他们表示,这部分取消的广告时间,不会增加到剧前或剧后。按照江苏卫视每晚播3集电视剧计算,其损失的广告时间长达6分半钟,直接经济损失至少以亿计算。
有人欢喜有人愁
“限广令”下发,“以剧立台”的安徽卫视可谓“重灾区”。安徽卫视节目研发部主任柴焰在微博中说,“卫视面临新一轮出发:娱乐节目,抽签定排期;剧中插广告,全国一刀切。”湖南电视台品牌推广部一名工作人员对“限广令”感到焦虑,他感叹“广告收入受影响,肯定会影响自制剧精良程度和购买好剧的集数”。
浙江卫视总编室副主任兼电视剧部主任冯微微对此则并不担心,表示此举将对卫视竞争格局产生影响,“现在电视剧这么贵,有些电视台是在透支买剧,一旦少了广告支撑,影响肯定很大。这会使优势资源向更有实力的卫视靠拢。”
连线本地
四川卫视:按要求操作 成都电视台:影响不大
“限广令”颁布后,晚报记者随即联系成都电视台广告中心总经理华岳。他表示,“限广令”对成都电视台影响不大,“成都电视台一直严格执行总局提出的要求。今天之前,我们也有隐约听说禁止插播广告的消息,但因一直没下文,所以我们也不能确定。今年我们也没有对明年电视剧的广告进行招标。”记者随后联系四川卫视广告中心负责人,该负责人表示,他们会按总局要求操作。四川卫视明年的广告招标已经结束,“限广令”是否会对其造成经济损失?这位负责人不愿透露更多,表示将开会讨论此事,不便提前透露。
业内分析
演员片酬市场将受影响 植入广告将会增加
昨日,业内人士郭先生向记者表示,《补充规定》将引起一系列连锁反应,会影响演员片酬市场和植入广告。“演员片酬将出现更大的贫富差距,高的更高,低的更低。广告收入下降,广告商流失,广告商给电视台的钱少了,电视台预算降低,势必影响产业链的上游,导致制片方给演员的钱就少了,但这不影响一线演员的片酬,只会让演员片酬差距拉大。此外,《补充规定》下发后,势必导致植入式广告增加。电视台购剧风险增加,只能加大植入广告的量;植入广告的增多,又存在着影响电视剧质量的潜在问题。” 昨日,新浪微博发起“电视剧插播广告取消后,哪种结果最可能出现”的投票,截至记者发稿,有63%的人认为取消电视剧插播广告后,电视剧两集之间广告时长将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