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剧中间插播广告早已受诟病,上一句还是台词下一句就接上了广告词,插播的时间还不短,观众往往在恼怒的同时也记住了广告产品。这样的商业效果促使商家甘愿一掷千金犯众怒,电视台在利益驱使下,也敢逐渐地加长广告时间来试探观众底线。
日前,已经有消息透露广电总局将要求明年全国所有电视台(包括央视在内)全天播出的电视剧中取消插播广告。这本该是让观众们欢喜的好消息,然而在这相关规定尚未正式出台,各种对策已经探头了。不让剧中插播,那就干脆植入剧中,让你想摘都摘不干净,将广告移到片头片尾都算是笨办法了。还有网友说那可以干脆把剧集变短,比如50分钟一集缩短为30分钟一集,那就可以光明正大地在两集之间播广告了。
现在可以出规定不能插播广告,但是以后是不是还要发文禁止另一种广告形式?事实上,广告永远有其存在的价值,关键是怎么播。既然这样,相关规定是不是考虑得更全面一些,而不是做这种“补丁式”的围堵政策。大禹治水尚且讲究疏胜于堵,能不能给广告开一条明渠,让它在规则里顺畅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