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宝生资料图
生命的旋律
——记湖南省嘉禾县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原局长邓宝生同志
只要在你的生命里植入一种让人感动和敬仰的元素,不管里程的长短,那都会是一首动人的旋律。
——题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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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忠诚,哪能履职。邓宝生说:“一个人只有把你担负的职责放在心中最重要的位置,才会有所作为。”
2010年12月。一个深邃的夜。
寒风拍打着窗户上的玻璃,阵阵呼啸声告诉人们,隆冬时节真正来到了。
座落在县城东北角的嘉禾县人民检察院迁来这个新址还不到2年,由于四周尚未开发,在空旷的夜色中显得格外寂静。几间办公室通明的灯火,格外耀眼。
一楼东面的104房间里,坐着一个身体单薄、面庞清瘦的人。
他是嘉禾县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局长邓宝生同志。在电脑前每打一会儿字,邓宝生就会停下来,用拇指顶在肝部下面的位置上,唯有这样才能稍稍缓解一下疼痛。
侦查终结报告已经起草修改一周了,厚厚的一摞,凝聚着他和队友半年来的很多心血,这是他到反渎职侵权局担任局长以来办理的倾注精力最多、案情最为复杂、涉案人员最多的一起案件——由郴州市人民检察院指定嘉禾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何某利用职权收受贿赂的渎职侵权案件。
侦查终结后查明:2004年至2006年期间,何某利用担任郴州市煤炭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的职务之便,收受辖区及其他县、市、区的煤矿及当事人的钱、物共计103.1万元。何某收受青山壁煤矿法人代表的贿赂后,滥用职权,审批同意将本应该关闭的非法煤矿通过所谓的技术改造列为另一大型合法煤矿的风井。由于在风井中进行非法开采,加之管理不善,该矿于2009年4月17日发生特大爆炸事故,造成20余人死亡和485万元的财产损失。
办理渎职案件,大多会遇到三难:发现难、查证难、处理难。在办理这一案件期间,为了寻找一个个关键证人,邓宝生带领专案组成员驱车横跨湖南、江西两省十多个市、县,行程数千公里。在江西省樟树市,为了找到一个知情人,他们守候了三天三夜。办理这起案件,他们收集的证据达300多份,案卷材料4本,起诉书写了整整80页。最后何某被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19年,另外20多名责任人也受到了应有的惩罚。
这是对法律的张扬,对亡灵的慰藉。
郴州嘉禾是湖南省矿产资源最丰富的地区,被称为“有色金属之乡”。随着几十年以来的改革开放,嘉禾的矿产资源开发也成就了这里经济的快速发展,但也因为一起起渎职犯罪行为,造成矿难频发,矿工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自从邓宝生履职反渎局以后,他把查处煤矿安全生产的渎职行为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邓宝生常说,生命权就是最大的人身权,对生命权的守护,应是反渎工作的最高追求之一。当他看到一个个因为矿难而经历着生离死别的家庭,听到一声声因为矿难而难掩撕心裂肺的恸哭,感受到了自己作为一个反渎职局长沉甸甸的责任。
嘉禾相关部门提供了一份4年来矿难发生的起数和死亡人数的对比:从2008年到2011年分别发生10起20人;9起17人;10起15人;2起9人。2012年1—8月发生1起1人。全县涉矿安全事故呈不断下降趋势。这除了县委县政府及主要职能部门强有力的安全措施外,检察机关加大安全渎职案件的查处力度是一个重要因素。
渎职犯罪的主体都是官员,这些官员的身后往往有一张为涉案当事人说情打招呼的关系网。邓宝生和反渎局的同志不怕困难,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了铁案。为此,每一起案件他都既当指挥员又当战斗员,带领团队排除了一个个阻力,攻克了一个个难题,保证了每一起案件都立得准、诉得出、判得了。
2010年6月,在办理田心乡田心煤矿发生的责任事故案件中,为案件当事人安检站站长李某说情的、干扰的甚至威胁办案人员的纷至沓来。很多人劝邓宝生不要较真,网开一面。面对压力、干扰、威胁,邓宝生没有丝毫退缩,他一方面加强与犯罪嫌疑人家属和朋友的沟通,释法讲理,争取理解,另一方面严格依法依程序办案,查证做实证据材料,让其家属和朋友无话可说,使犯罪嫌疑人在铁的事实和证据面前低头认罪。
原嘉禾县煤炭局安监员阳某玩忽职守案在2007年7月就展开了侦查,当时的办案工作因为受到阳某家属的包庇阻挠,阳某外逃。
为了维护法律的公正,邓宝生决心啃下这块前任留下来的“硬骨头”。
啃“硬骨头”不能只靠硬碰硬。邓宝生决定对其妻子进行思想疏导,争取支持。邓宝生多次来到阳某家,其妻子由抵触变为理性,并叹着气说:“由于丈夫外逃,这几年家里的日子越来越艰难,小孩长年见不到父亲也变得内向自闭。”邓宝生顺势开导说:“事情已经发生了,就要敢于承担。任何逃跑了的犯罪嫌疑人都逃避不了法律的制裁,只会延伸自己和家人身心上的痛苦。为了你们的家庭、你们的孩子,你应该劝你丈夫投案自首,争取从轻处理,这样你们的家庭才还有希望。”2011年10月,也就是第5次上门谈话之后,阳某终于投案自首,这起积压了4年的案件尘埃落定。
邓宝生认真对待每一起群众来信来访,对每一个举报或诉求都给予查实并回复。
2010年3月初,嘉禾县车头镇一村民李某手里拿着厚厚一叠资料走进了邓局长办公室上访。李某称县公安局经侦队民警在办理案件时失职渎职,对一起明显系诈骗的案件未立案侦查,致使犯罪嫌疑人出逃,他的损失无法追回。李某反映的情况已经相关部门核查,该案由公安机关依法办理后,查实证据不足,不能证明涉案人员涉嫌诈骗犯罪。当时反渎局正办理好几个案件,有人给邓局长说,意见就按相关部门的回复答复李某算了。谁知,话一出口,就遭到了平时温和的邓局长的严厉批评。他说,我们没查就回复,这是对工作不负责任。这个同志低声嘟囔了一句:现在不是案子多吗,哪还分得出人手来复查这些小事?邓局长说:“群众利益无小事,工作繁重不能成为不负责任的借口。你们不记得了,我们办理的很多失职渎职犯罪不都是工作繁忙中的小疏忽造成的吗?反渎局不查也是渎职!”为了查清案情,给上访人一个负责任的答复,邓宝生带领干警先后向县公安局七名民警进行了调查询问,又查阅了案件的全部案卷资料。最后查实,公安民警并无失职渎职行为,邓局长写好核查情况,将书面答复送给李某,并当面向他说明公安机关不立案的原由。李某对检察机关的答复表示满意,也结束了近两年的上访历程。
办理渎职案件,不仅要面对阻力,而且还面临威胁。那是在永兴县办案。一天,他们晚上办案归来,回住地乘电梯,电梯上到五楼时突然停止,电梯内一片漆黑。邓宝生凭着手机微弱的亮光,找到电梯的应急报警电话,可一个也打不通。短短几秒后,电梯突然疾速下降,就在他们万分惊诧的时候,电梯里的灯又突然亮了,电梯回归了正常。走出电梯问住地管理人员,回答说:“我们这里从来没有停电呀!”
回到房间,邓宝生对同事说:“这可能是针对我们的一次威胁,我们决不能退却、畏惧!”换个住地,邓宝生带领办案组的同志又坚持侦查了一个月,直到案件终结,犯罪嫌疑人受到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