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廉洁自律:防微杜渐护纯洁——党的反腐倡廉建设系列综述之七
8月30日,福建省闽清县省璜镇兰新村,“我与村民‘拉廉呱’”——一幅横幅悬挂在村会议室里。刚刚当选村党支部书记的陈兵存向村民们作了廉政承诺。
为政之要在于廉洁,廉洁之本在于自律。十六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2010年1月,党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简称《廉政准则》)。同年5月,《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关于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的暂行规定》发布实施。
通过认真贯彻《廉政准则》和两项法规,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制度进一步健全,领导干部廉洁意识普遍增强,一批违反规定的典型案件受到查处,一些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得到有效整治。
专项检查:强化廉洁自律督促指导
2011年3月,中央纪委印发《〈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实施办法》,将《廉政准则》中的原则性规定具体化,对违反《廉政准则》行为的党纪处理依据和相关处理办法予以明确,增强了《廉政准则》的可操作性。与此同时,开展了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废止、修订及起草工作。截至2011年12月,共清理相关法规或规范性文件1668件,其中,保留1392件,废止104件,结合《廉政准则》精神或与新的形势任务相适应修订整合102件,结合实际新起草制订70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