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班子年轻化、基层组织健全化、轮岗交流机制化……近年来,这些做法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已是常态。
打铁还需自身硬。党的十六大特别是十七大以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以加强纪检监察领导班子、干部队伍、组织建设和深入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为重点,大力加强自身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纪检监察组织基础不断夯实
中央纪委监察部坚持把加强纪检监察组织建设作为一项重要的基础工程来抓,每年出台一至两个规范性文件,呈现出委部机关、派驻机构、非派驻中管单位和地方纪检监察组织建设齐头并进、整体推动的新局面。
深入推进地方和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制定印发了《关于加强地方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建设的若干意见》和《关于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办公办案装备配置标准和实施办法的通知》,这是改革开放30多年来第一次专门就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建设作出规定。目前,县级纪检监察机关人员得到较大充实,各方面条件大为改善,面貌焕然一新。
为切实发挥乡镇纪检组织的职能作用,2011年6月出台了《关于加强乡镇纪检组织建设的指导意见》。这是中央纪委监察部首次对全国乡镇基层纪检组织建设提出指导意见。经过一年多努力,全国33000多个乡镇基本实现纪检组织全覆盖,一支精干的专职基层纪检干部队伍初步建立,乡镇纪委后勤保障水平有了全面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