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8月15日,湖北荆州。一场特别的直播节目正在举行。
“平地种树能不能享受退耕还林补贴?”“死人能不能领粮食补贴?”……听众、观众和网友们的问题,通过同步直播的电视、广播和网络,一个个抛向参加“问政”节目的省直涉农部门和有关县市政府负责人。
电视问政、网络问政……党的十七大以来,党中央力推政务、村务、厂务公开(简称“三公开”),着力打造“透明政府”“阳光村务”“阳光厂务”,一系列创新实践不仅密切了党群关系,也有效预防了腐败的发生。
政府信息公开全面推行
2008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正式实施,这是新中国第一部针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专门法规,目的是让政府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条例》实施以来,各级政府和各部门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基本确立。各级政府及其部门依法依规主动公开了行政法规、规划政策、财政预算决算、民生保障、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情况等内容,基本覆盖《条例》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主要方面。2011年,31个省(区、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885万多条,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各单位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9万多条。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积极稳妥推进。各地区、各部门普遍建立了当面申请、传真申请、信函申请、网上申请等多种申请渠道,健全受理、答复等工作机制,为公众申请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2011年,31个省(区、市)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130多万件,85%以上的申请都及时公开了相关信息;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各单位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3000多件,70%以上的申请都予以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