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在北京召开2014年全国各省(区、市)“扫黄打非”办公室主任会议。明确2014年打击非法出版物、扫除淫秽色情文化垃圾、打击假媒体、假记者站、假记者即“三假”等重点任务,部署开展“清源2014”、“净网2014”、“秋风2014”和“固边2014”四个专项行动。
对于“扫黄”我们都不陌生,前不久随着央视对东莞娱乐场所卖淫嫖娼之事的曝光,全国范围内就曾掀起了一场声势浩大的扫黄运动,引来媒体与民众的广泛支持,社会风气也因之焕然一新。但若说“扫黄”就是清除卖淫嫖娼的话,无形中就将“扫黄”的概念狭义化了。实际上,广义的“扫黄”还包括扫除精神垃圾,也即我们在这里所说的淫秽色情文化垃圾。
随着通讯技术的发展,近年来一些宣扬淫秽、色情暴力、迷信甚至反动的非法书刊和音像制品通过多种渠道流入中国,造成了极坏的社会影响,这都是不可否认的事实。这些淫秽色情文化垃圾与社会主义的生活方式和道德意识相悖,甚至于还被人们称为“黄毒”,已经成了社会的一大公害。
毫无疑问,清除“黄毒”有利于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淫秽色情文化垃圾的主要对象是涉世未深的青少年,很早以前就有一位母亲在《人民日报》大声呼吁,要求全社会行动起来清除影响青少年的“黄毒”。因为青少年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尚未成熟,淫秽色情文化垃圾也正是利用这一弱点,通过引诱和教唆等方式促使他们的价值观、人生观腐朽没落。
清除“黄毒”也有利于净化社会风气。实事求是地说,淫秽色情、质量低劣、格调低下的文化垃圾充斥街头巷尾、摊头小店,不仅对社会、市容来说是一个极坏的影响,甚至还会冲击社会道德、社会公德、社会安定,败坏社会风气。清除“黄毒”不仅能够净化社会风气,还能够建设一个健康的充满正能量的社会环境,从而为下一代的健康成长提供保障。
清除“黄毒”,还有助于提高民族素质。民族素质是国家软实力的重要因素,也是综合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从这个角度来说,提高民族素质已成建设世界强国、实现民族复兴“中国梦”的关键一环。而“黄毒”扰乱人们的思想,消磨我们的意志,对于民族素质提高更是有百害而无一利,这也就决定了我们对危害民族素质的“黄毒”必须坚决打击、不能手软。
实际上,清除淫秽色情文化垃圾本身就具有着明确的法律依据。这一点不用多说,《刑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条例》都严厉禁止制作、贩卖、出售、出租或传播淫秽出版物;国务院及有关部门也曾多次颁布行政法规,查禁淫秽出版物,限制夹杂淫秽内容的出版物。由此看来,任何制作和传播淫秽色情文化垃圾的行为都是违法行为,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随着“扫黄打非”斗争不断发展,民众“扫黄”意识得到很大提高,但我们绝不能低估“扫黄”斗争的艰巨性和长期性,必须让全社会进一步认清“黄毒”的危害,做到抓住不放、常抓不懈,将扫黄工作常态化、制度化,筑起抵御“黄毒”的铜墙铁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