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得有一个较轻松的夜晚,9点不到就忙完了家务,哄睡了孩子,倚在床榻,闻着窗外小区里花草绿植散发出的芬芳,记者拧开收音机,调整频率,正想着欣赏一下美妙的电台音乐,没想到侵入耳膜的却是一段热火朝天的性药广告节目。
节目中,自称老顾客的买家在电话中与主持人应声相和,用露骨低俗的语言,绘声绘色地描述着夫妻之间的性爱细节,以此证明药效如何神奇。且不说药的质量真伪,单是那些两性生活细节的极端渲染,就让人感到“节操碎了一地”。
对于药品广告,国家有明文规定,其中包括:药品、保健食品等不得明示或暗示增强性功能;电台、电视台不得在7时—22时发布含有涉及改善和增强性功能内容的广告。
但令人遗憾的是,受经济利益驱动,一些地方电台、电视台往往接纳甚至配合某些医疗机构或医药单位制作这类违规性药广告,有的还巧妙设立各种互动栏目,播放低俗肉麻内容,其结果是不仅损害了受众的感受,还对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造成了不良影响,不能不说是对自身社会责任的忽视。当然,有关职能部门疏于监管也使这类低俗现象有机可乘。
净网,也别忘净台!对于那些播放低俗违规性药广告的地方电台、电视台,监管部门也应该加强执法,还观众和听众一个风清气朗的声像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