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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政協委員建言誠信建設

2014年08月07日 12:08:00 来源:中国政协新闻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編者按:

  國以誠立心,人以誠立身。

  在7月30日召開的推進誠信建設制度化工作座談會上,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中宣部部長、中央文明委副主任劉奇葆指出,加強誠信建設是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重要內容,是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重要基礎,是加強和創新社會治理的重要舉措。

  在現代社會,信用的力量無處不在,與每個人的生活都息息相關,小到辦理銀行卡,大到買車、購房等等,個體的每一個行為都有信用的影子。當前,我國信用缺失現象相對普遍。各類產品及食品安全事件頻現,合同違約、偷稅漏稅、債務拖欠、商業欺詐、學術不端等失信行為也時有發生,這提醒我們,誠信建設依然任重道遠。

  全國政協委員關注社會誠信建設,積極建言誠信建設,目的是讓誠信的力量無處不在。在此,我們將部分委員觀點摘發如下。

  全國政協委員上官永清:加快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

  加快推進我國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是當務之急,也是一項長期、艱巨的系統工程,需要多部門統籌協調,全社會共同參與,法律制度多方保障。為加快推進我國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我建議:

  (一)加快信用立法進程,完善誠信法制保障體系

  建立完善的信用法律法規是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核心。要盡快研究制定針對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法律法規,制定企業征信、個人征信的統一標准和方法。一是制定《社會信用促進法》和《信用信息保護法》,從國家立法層面指導信用促進行為,規范信息收集使用。二是制定出台《政務信用信息管理條例》和《征信業管理條例》,以法律法規形式明確區分政務信用信息與非政務信用信息,並根據其不同的特性予以規范。三是各部門、各地方應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部門(地區)實際,制定相關的信用信息管理規章,規范各自領域內的信息採集、使用及信用信息主體保護等。

  (二)完善政務信用體系建設,加強政務誠信

  一是政府進一步落實政務信用信息公開,制定信用信息公開的目錄,並形成信息公開的監督機制。對於不能公開的信息,逐步實現行業間、地方間互聯互通。二是政府及其部門要堅持依法行政,推進政務公開,提高決策透明度,自覺接受社會各界監督,不斷提升公信力。三是政府及其部門要完善監督獎罰機制,規范干部監督,形成規范易行的監督機制,建立事前檢查、事中處理、事后警示的監督程序。四是建立政府部門信用數據庫,採用合理的信用評級體系對政府各個部門進行評級。

  (三)完善司法信用體系建設,著力解決法院判決執行不力問題,促進司法誠信。

  (四)加快建立國家級信用信息交換平台,實現各部門、各地方信用信息互聯共享。由中央部門牽頭,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進行採集、整合、協調,建成一個覆蓋全社會的、權威而完備的信用信息交換平台。

  (五)實行激勵約束機制並舉,健全信用監督體系。

  一是啟用守信激勵機制。對信用狀況好的市場主體,各部門開設綠色通道,樹立典型給予表彰,並通過新聞媒體進行宣傳。二是建立失信懲戒制度。

  (六)加快發展信用服務機構,注重培育信用服務市場。完善以政府部門為主體的公共信用信息披露系統、以行業協會為主體的同業信用自律系統和以信用中介機構為主體的市場信用服務系統。

  全國政協委員張紅力:讓托管機制服務於社會信用體系建設

  現代市場經濟是信用經濟,也是弘揚契約精神基礎上的法治經濟,市場機制的有效運行建立在完善的社會信用體系和法治體系建設基礎上。因此,必須以改革創新思維,加快社會信用體系和法治建設。

  我認為托管機制有助於改善社會信用狀況,推進法治建設。托管是針對資金交易、投資各方信息不對稱而建立起來的監督交易、投資各方行為的治理機制,是確保交易、投資各方嚴守契約,保護各方根本利益的重要制度設計,迄今已有將近200年的歷史。

  托管機制在社會信用體系和法治建設中大有作為。目前,商務和金融領域資產管理和資金交易活動中應用托管機制的程度較高,下一階段的主要工作是不斷延伸和完善。在政務和社會誠信領域,多數資金具有公共性質,對於資金安全、透明管理、強化監督、明晰責任有著迫切要求,比如政務領域中的救災資金撥付管理、地方社保基金管理等﹔社會領域中的就業、教育、醫療、住房、公益等民生工程中的資金收付和資金管理活動,以及各類慈善基金管理等等,如果能引入一個獨立的第三方肩負連接信用的作用,一定能夠事半功倍。

  充分發揮托管機制的作用,就是在提供資產保管、資產劃撥、資金投向、信息披露等方面專業服務的過程中,用信用把各方連接起來。從而夯實社會誠信基礎,強化信用經濟意識、契約意識、責任意識和法治意識,成為遵循市場規律、履約嚴明、懲戒責任清晰的重要平台,對於完善社會信用體系和法治建設意義重大。

  為此建議:(一)加快立法進程。在金融領域,目前涉及資本市場交易的金融產品,基本上確認了托管機制,下一步建議確立覆蓋OTC市場、貨幣市場各個領域的托管機制及其相應的立法程序。(二)建議在政務管理和社會民生領域引入托管機制,明確托管定位,將托管機制嵌入資金交易和資金收付的流程中,尤其是公益基金管理、公積金管理、救災資金管理及各類涉及民生方面的資金管理中。(三)依法嚴厲懲處不誠信行為。

  全國政協委員屠杰:用道德和法律雙重約束消除信任危機

  重建社會信任是中國下一步社會建設的重要任務。與很多任務一樣,社會信任建設也是一項系統工程。為此建議:

  1.開展全民道德教育,通過各種媒體和新聞載體正面宣傳誠信經營的企業和商戶,弘揚中華民族守信義,講信用的傳統美德,使人們把誠信看作是人的基本品質和內在修養,是一種令人敬仰的道德素質,從而激勵一代新人為培養誠實守信的良好人格而努力。

  2.社會信任是社會制度約束和培養出來的產物,而不是人類自發的心理傾向。因此誠信教育要同時輔之以誠信管理,特別是要建立相應的誠信制度、誠信機制和誠信措施,以實實在在的獎賞和懲罰制度來有效地制約和引導人們關注誠信,信守誠信。

  3.建構社會信任,離開法律是行不通的。因此必須把重構社會信任的著力點放在法治建設上來,必須使社會成員把對他人的信任建立在對於國家法律的信任基礎之上。法律制度是信任的基礎,法制的健全與否決定了一個社會的信任程度高低。對於欺詐、假冒、為偽劣產品廣告做代言等違法行為要懲處嚴厲,對於品質敗壞,利益熏心,甚至違法犯罪的企業要堅決予以取締。再就是靠我們的監管部門,監管到位不留漏洞,信任危機才能夠消除,誠信才能回歸。對於監管不力,濫用權力徇私舞弊的部門和個人一定要一查到底,決不姑息。

  全國政協委員蔡建國:構建社會主義誠信價值體系

  誠信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是維系社會正常發展的重要准則,也是社會主義和諧社會題中應有之義。我們當前迫切需要加強社會主義誠信價值觀的建設。對於構建社會主義誠信價值規范體系,提出以下幾個建議:

  第一,加強個人的道德修養與自律。盡管社會發展的客觀現實在社會誠信價值觀缺失過程中起到一定的影響,但是內因還是主要原因。隻有每個社會個體在主觀上加強自身的修養,養成誠信自律精神,才能在根本上構建整個社會的誠信價值規范體系。

  第二,加大對社會失信現象的打擊和懲處力度。國家有關部門應該進一步加大對社會失信現象的打擊懲處力度,用法律和規范的手段為整個社會營造出一個和諧的人與人之間的溝通環境。

  第三,努力構建誠信型社會,積極探索社會誠信教育新模式,塑造良好的社會氛圍。全社會應行動起來,積極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推進社會主義道德建設,在全社會范圍內形成一種誠實守信的良好風尚。同時,在全社會營造出誠信價值觀念的濃厚氛圍,不斷總結出社會誠信教育的新模式。

  第四,各級學校也應合力探索誠信教育方法,建立健全誠信機制。學校教育首先要將誠信建設擺在更高的位置,從思想上重視起來,進而逐漸融入日常教學生活中去。其次,各層次的教學單位也應借助廣播、校報等多種方式加以宣傳引導,讓學生在活動中感受並選擇道德誠信。再次,學校還應嘗試通過行之有效的制度機制規范學生的行為,建立誠信檔案,建立師生間、學生間的互評機制。

  國政協委員楊健:以行業信用體系建設提升社會信用

  我認為“行業信用體系建設”應作為社會信用建設的重要抓手和關鍵突破口。為此,建議未來5-10年應把行業信用體系建設作為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突破口,使行業信用建設取得實質性進展。

  1.行業信用體系建設須以行業協會建設為抓手,為此要強化我國行業協會的地位與功能,政府尤其要從職能、機構、工作人員、財務等方面與行業協會徹底分開,提升行業協會的服務功能和動員力。

  2.積極建立信用征集、發布和評估的專業中介服務機構,逐步培育以信用記錄、信用評級、信用信息網絡為基礎的,面向社會的征信服務市場。同時,政府的信息要進一步開放,隻要在法律規定范圍內,政府有義務向獲得許可經營權的信用服務中介機構提供行業的相關信息,便於這類機構的專業團隊對信息進行整理、分析和評級。

  3.要加快推進當前政府監管乏力、公眾反映問題較多的行業的信用體系建設,如房地產行業、建筑行業、食品行業、旅游行業、金融行業、電子商務行業、醫療行業、教育行業等。

  4.以行業協會牽頭,聘請信用中介服務組織建立本行業的信用網站,借助行業信用網站有效整合行業內的信息資源。同時行業行政主管部門要與行業協會建立信息資源共享機制。行業信用網站應具有行業信用信息的征集、評估和管理運用等功能。同時行業信用網站建設的宗旨應放在“便民、利民信息查詢”上,可以借鑒“大眾點評網”這類網站的運行模式,把公眾最需要的信息一目了然地呈現在公眾面前,使得公眾借助行業信用網站就能夠查詢行業內誠實守信的經營單位,知曉行業的失信者,從而使守信者獲得更多交易,而失信者被行業淘汰。

  5.對行業監管不作為的行政部門實行問責機制。當前,行業的行政監督往往滯后於媒體的監督,必須對行業監管不作為的行政部門實行問責機制,隻要行政轄區內出現重大的行業不誠信事件,必須對行業行政管理部門的一把手啟動問責機制,以此避免政府在行業監管中的不作為行為縱容了行業的不誠信。

  國家發展改革委副主任連維良:十項制度 遏制失信

  國家發展改革委作為中央文明委成員單位,作為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部際聯席會議牽頭單位,將認真履行協調聯系職能,重點加快十個方面的制度建設。一是加快建立統一信用代碼制度。通過統一信用代碼為每一個法人和其他組織明確一個“身份証號”,作為終身不變的主體標識。二是加快建立信用信息記錄和征集制度。通過征信機構以多種方式征集、整合信用記錄,使每一個法人乃至自然人的每一項信用行為都留下准確、可追溯的記錄。三是加快建立信用信息公開和共享制度。通過搭建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有序公開信用信息,實現地方、行業信用信息互聯互通和交換共享。四是加快建立信用信息和信用報告應用制度。各級政府部門帶頭使用信用信息和第三方信用報告,並作為必備要件或重要參考依據,促進自然人和法人自覺守信,並培育和發展信用服務市場。五是加快建立信用評價制度。通過對監管對象進行內部信用評價,實施信用分類監管﹔鼓勵信用評級機構以市場化方式對企業和個人開展信用評價。六是加快建立聯合激勵和懲戒制度。從法院執行、食品藥品安全、環境保護、安全生產、稅收征繳等社會關注的重點領域做起,建立嚴重失信黑名單和行業禁入制度,使守信者處處受益,失信者寸步難行。七是加快建立信用監管制度。引導企業建立內部信用管理制度。加強對信用服務機構和從業人員的監管,完善信用服務市場監管體制。推動相關部門在公共管理中加強事中事后信用監管。八是加快建立信用建設試點示范制度。大力開展“信用城市”創建活動,以城市、村鎮、社區、企業等試點示范為引領,為全國信用建設積累經驗。九是加快建立誠信宣傳教育制度。將信用建設作為精神文明建設的重要內容,營造濃厚社會氛圍,提高全民誠信水平。十是加快建立信用建設考核制度。推動出台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考核辦法,將考核結果作為各地區、各部門政績考核的重要內容,推動各項工作落實落地。

  (來源:人民政協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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