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兴。6月27日,国务院发布实施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下称《纲要》),为深化诚信制度化建设工作指明方向。7月30日,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工作座谈会在京召开。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宣部部长、中央文明委副主任刘奇葆等出席并就推进诚信建设问题发表讲话。
那么,诚信建设的基本涵义是什么?为什么要强调诚信制度化建设?如何落实?本网记者采访相关专家进行解读。
专家认为,诚信是公民道德的基本要求,诚信建设是基础道德建设,是社会软实力的重要组成部分。面对失信问题屡禁不止的问题,要述诸制度和法律。制度化的核心就是法制化,通过规范制度、健全法律,才能为诚信建设立好标杆,守好底线。政务、商务、司法、社会各个领域要真正建立贴近老百姓生活的制度,各自扫好门前雪,先做好自家的小事,才能合力办大事。
诚信建设是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十八大报告提出,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积极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要加强诚信建设,建立健全社会征信体系,褒扬诚信、惩戒失信。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许耀桐对记者说,党的十八大报告首次将诚信纳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系,诚信已然成为对公民道德的基本要求。人类已摆脱野蛮暴力的丛林社会,进入良性有序的公民社会,要靠诚信来维持社会运转。诚信并非很高层次的道德要求,相反,是人区别于动物的基本底线,和吃饭一样重要。
中央党校教授张希贤认为,诚信建设是基础道德建设,是社会软实力建设的重要方面。政党和老百姓之间,社会公民之间都要讲诚信,要遵从政德、官德和社会公德,是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要通过制度建设来将守信守法的界限规范化、明晰化
座谈会上,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宣部部长、中央文明委副主任刘奇葆强调,要立足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个根本,推动诚信建设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
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连维良讲到,诚信建设要想取得实效,必须在加强制度建设上下功夫,通过建立健全一整套引导人们自觉守信的长效机制,把失信行为关进制度的“笼子”,使诚信缺失问题从根本上得到有效遏制和解决。
张希贤说,诚信问题的涉及面很广。政府、企业、个人都存在失信的问题,光讲道德光靠教育是不行的,这时候就要述诸制度和法律。诚信建设是建设社会主义法制中国的基础建设部分,制度化的核心就是要法制化。一文一武,一法一德,通过规范制度、健全法律,双方都兼顾,才能为诚信建设立好标杆,守好底线。
许耀桐强调,制度化就是规范化的过程,过去民风淳朴,乡规民俗都是靠潜移默化。伴随经济发展和社会转型,失信的现象屡禁不绝,要通过制度建设来将守信守法的界限规范化、明晰化。
制度建设要贴近生活 重点领域要重点突破
《纲要》围绕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等四大重点领域,明确了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密切相关的34个方面的具体任务,并提出了三大基础性措施。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副局长滕佳材在座谈会上讲到,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已成立了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建立月、季例会和工作考评通报制度。在全国已启动了“老味道、老故事、老品牌——坚守诚信的力量”的主题宣传活动,弘扬食品药品行业品牌诚信文化。
张希贤说,认识问题是解决问题的第一步,政府和人民要齐心协力认真研究,思考解决诚信问题的路子。正如《纲要》所言,重点领域要重点突破,政务、商务、司法、社会各个领域的诚信制度都要树立起来,各自扫好门前雪,先做好自家的小事,才能合力办大事。
许耀桐指出,诚信建设要靠制度,但规则不是繁文缛节,要落到实处。就像解决食品安全问题要细化工作考评制度,要赢得老百姓的信任一样,制度要管用,才能将诚信建设落到实处,工作要贴近生活,才能让诚信的理念潜移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