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6日从泰州市获悉,根据该市新出台的社会法人和自然人失信行为联动惩戒办法,今后,七类消防失信行为将纳入诚信黑名单:设计单位一年内3次以上不按照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进行消防设计;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一年内3次以上违法施工或者违法监理,降低消防施工质量;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一年内2次以上出具虚假、失实文件;生产、销售不合格消防产品货值金额较大;构成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且不积极整改;造成较大以上死亡性火灾、重特大火灾事故或者一年内发生2次以上火灾事故;有其他严重消防安全失信行为。 (赵晓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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