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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信用成为每个人的“社会通行证”

2014年12月17日 16:18:00 来源:重庆日报 字号:       转发 打印

  唯有织好诚信之网,真正“让失信人寸步难行”,才能形成治理失信行为的合力,让心存侥幸者不敢失信、不能失信和不愿失信。

  近日,两则处罚“不良行为”的新闻引人关注。一则是最高法相关负责人表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老赖”们或将在禁乘飞机、列车软卧的基础上,被要求限乘高铁,限制动车和轮船的一定等级座位。另一则,是针对近日闹得沸沸扬扬的“游客大闹亚航”事件,国家旅游局表示将把相关游客的行为纳入个人信用不良记录。

  孔子说:“人无信不立。”信用是维系社会生产生活秩序的重要纽带,失信不仅会增加社会运行成本,还可能引发各类违法犯罪行为。从日常生活中的不文明行为到食品行业里的假牛肉、毒奶粉;从学术领域里的假论文、假文凭,到官场上的假数字、假政绩……不少人首先想到的解决方案就是加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为治理失信行为,很多地方可以说是不遗余力。比如,今年6月,山东省烟台市法院就第一次在全市范围内集中曝光了268名“老赖”的信息,包括姓名、单位及执行标的等。然而,很多时候,由于对“老赖”的信用惩戒主体,还是限于某个独立的部门或机构,惩戒的范围也是限于一个市或一个省的区域范围内,惩戒举措很容易被一些“老赖”恶意规避,所产生的惩戒效果,往往差强人意。

  信用惩戒的力度不够,不能让失信者付出难以承受到的代价,惩戒也就缺乏杀伤力。如果对“老赖”仅仅是曝光了之,对“大闹飞机”的乘客只是罚点款,就有可能产生“破窗效应”,该赖的时候还会赖,想闹的时候还会闹。而要打掉失信者的念想,根除他们的侥幸心理,需要打通各个信用“孤岛”——打通银行、个人、企业、政府部门及社会组织之间的界限,以及地域限制,织一张信用“天网”,不留死角,没有遗漏。

  在德国,有一位中国留学生以优异的成绩毕业后,一连找了20多家大公司都被拒绝。他自认为凭自己的博士文凭和优异成绩,找一家小公司应该没什么问题,但最终小公司也拒绝了他。原因是,这位留学生在德国留学期间乘坐公共汽车,曾经逃过三次票,被记入了信用记录。

  如果一个人被纳入不良信用记录,当他去求职、买保险、开公司、购物……这一污点都如影随形,使其面临四面楚歌的境地,他还敢无所顾虑地去刺破社会底线吗?唯有织好诚信之网,真正“让失信人寸步难行”,才能形成治理失信行为的合力,让心存侥幸者不敢失信、不能失信和不愿失信。

  要真正做到这一点,需要完善的制度设计,实现制度支撑。今年3月15日,我国首部征信业相关法规《征信业管理条例》开始实施。《条例》提出将建立以公民身份证号码和组织机构代码为基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各类社会信用,有望得到规范管理,成为个人和企业的另一张“身份证”。

  当下,社会进入转型期、增长进入换挡期、改革进入攻坚期,而健全社会信用体系,是降低经济社会发展成本和发展风险的重要途径。这就需要我们不断弘扬诚信文化,提速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让信用成为每一个人的“社会通行证”。(作者系本报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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