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金印在展示由河北省青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颁发的“道德模范提名奖”荣誉证书(8月12日摄)。 新华社记者牟宇摄
刘金印是青县流河镇北孙庄人,在他的老家,“诚信哥”的称呼流传已久。这缘于11年前的一件事情。
“2003年春节前夕,俺爹因突发疾病去世。当时向亲朋好友借了6000元处理完丧事,在清理遗物时,发现了一张俺爹在信用联社的贷款单——还有1万元贷款没有还。”刘金印告诉记者,6000元借款还没还,如今又多了1万元贷款。自己马上也要结婚成家,处处都需要钱,却又处处都缺钱。
对于刘金印当时的境况,有人私下议论,“人死账黄,刘金印没准儿会拖着不还……”
“遗产能继承,为什么债务就不能承担?父债子偿,天经地义,俺爹的债俺来还。”刘金印主动找到信用社的负责人做出承诺:能提前还一定提前还,即使不能提前也绝不会延期。
于是,刘金印外出做生意,刚结婚的妻子张春梅则在家种地。贷款合同到期前,夫妻俩一次性把钱付清。
青县农村信用联社为了表彰刘金印的诚信行为,将他评为“信用最高用户”——无需任何担保,就可以从信用社贷出5万元。
2007年刘金印开始养猪,从开始的3头到现在的120多头,生意越做越大,就是依靠“诚信”两个字。
“俺的第一笔大生意就是诚信带来的。有一位商人在听说俺‘替父还贷’的事儿后,主动联系俺。”
2013年,刘金印又和妻子从事红木手串加工生意,依靠货真价实的经营,赢得了不少回头客。
由于刘金印对人真诚讲诚信,得到了众多人的赏识,他和许多客户间的关系也渐渐发生了变化,由生意关系发展到了生活中的朋友。“俺因为‘诚信’开始创业,如今,因为‘诚信’结识了一帮好朋友,生意经营得有声有色。”刘金印说。(刘伟 刘琰 崔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