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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止变相拉票

时间:2011-04-20 12:44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眼下,全国省、市、县、乡各级党委正在集中换届,地方各级人大、政府和政协的换届工作也将陆续展开。换届必然涉及干部的选拔任用。在这一过程中,绝大多数干部能够遵守组织纪律,态度端正地接受民主推荐和组织选拔的结果。但在个别地方出现了一些拉票行为,还有的地方出现了变相拉票。拉票行为破坏干部工作的正常秩序和民主的真实性,损害干部队伍的公信力,不利于党和人民事业发展,应当坚决防止。特别是其中隐蔽性较强的变相拉票,需要引起高度重视。

  所谓拉票,就是在干部推荐过程中,向具有推荐资格的人打招呼或者暗示其投票推荐自己,从而达到升迁的目的。变相拉票则是把赤裸裸的“拉”改为隐晦、巧妙的“拉”,其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是将权力作人情。在工作中公权私用,该坚持的原则不坚持,把公权力作为个人的礼品送给具有推荐资格的人。这样的人往往怀有极强的个人目的,就连正常的工作也要让对方心存感激,欠他的“人情”。二是通过手下鼓与呼。培植几个信得过的人,平时可以有意无意地帮自己鼓与呼,树立“威信”、赢得民心;关键时刻可以为自己“挺身而出”,争取选票。三是利用亲朋好友搞感情投资。每逢干部民主推荐之前,亲朋好友便主动“出访”,走家串户送出“关心和爱护”,名为关心群众,实为游走拉票。四是利用“大款”奔走游说。联络几位“大款”,让其凭借手头阔绰结交方方面面的“朋友”,形成一张张“关系网”,关键时刻就能派上用场。

  变相拉票具有较强的隐蔽性和欺骗性,如果不引起足够重视,就会产生恶劣影响。防止变相拉票,应坚持惩防并举。首先,在选人用人上防止简单地以票取人。应当认真进行分析比较,综合评价干部的一贯表现,防止简单化、公式化和理想化。其次,早预防,从源头上治理。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改革方向,进一步扩大参加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的人员范围,给予投票者全面、权威的信息;积极推行民意调查制度,让那些搞歪门邪道的人想拉拉不成、想要要不到。第三,强化监督,畅通干部群众的举报、投诉、反映渠道,把换届全过程置于组织、干部、群众的有效监督之下。第四,加大对拉票行为的查处力度,从快从严查处。通过惩防并举、严肃查处,让投机钻营者无机可乘,让心存侥幸者付出代价,让触犯法纪者受到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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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田云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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