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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查行人闯红灯应该长效化

2013年04月10日 09:53 来源:国际在线 字号:       转发 打印
  在路口凑够一拨人就走,与红绿灯无关。这种行人无视交通法规过路口的现象被称为“中国式过马路”。即日起,交管部门将依法严管此类违法行为,“带头”闯灯的行人将面临罚款,对于态度蛮横、拒不服从纠正,有妨碍民警执行公务甚至是袭警行为的人员,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处理。(4月9日新京报)

  “中国式过马路”的成因,很多人都讨论过无数次了,在此笔者不想再赘述。关于如何治理“中国式过马路”的积习,笔者建议最好能把相关的处罚规定完善,并加以制度化,像查酒驾那样严格规范行人过马路的行为,让所有因为违反规则的人都受到相应的惩处,增强交通法规的威严和震慑力。

  当然,对于“中国式过马路”,我们也不能单单是针对行人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罚,还要细细探究行人违规的原因。比如在某些路口,由于红绿灯设置的不合理以及人行道和自行车道以及行车道的设置错乱,造成了很多行人在等红灯的时候一是缺乏耐心,二是给行人带来一些交通危险情况,所以很多行人等不等灯变绿就见缝插针的往前走。因此,在加大处罚力度的同时,也应该针对交通信号灯设置以及各类行车道行人道的规划进行重新梳理,同时增加地下通道以及过街天桥的数量,尽量减轻地面行人交通对道路的压力,这样才能标本兼治。

  关于现场处罚,以及处罚金额,笔者认为也应该值得交通管理部门进一步细化才能真正实施,不然还是会像以前一样,不了了之。首先是现场处罚的方式,是否能够真正得到贯彻,对于一群一起过马路的行人,确定谁是带头人,谁是鼓动者,这个恐怕很难精准的进行确定,即使交警根据自己的眼睛来目测判断,也有可能遭遇行人以没有证据的理由来拒绝处罚,这种尴尬的情况将使得处罚的刚性打折扣。

  另外,对于罚金的数额,笔者认为10元钱的处罚恐怕只能是起到一个象征性的惩戒,不能从根本上起到作用。为什么酒驾现在那么少了,我想最根本的原因是酒驾入刑了,喝酒开车就得进去蹲班房,这是很多人忌惮的理由,所以他们会很自觉,当然对于行人过马路闯红灯无需上升到入刑的高度,但10块钱的处罚对于很多人来说无疑太毛毛雨,甚至根本起不到在脑海中留下印象的地步。

  为什么新加坡那么干净,被称为花园城市的国家,除了国民素质高之外,恐怕也是和新加坡的鞭刑以及严厉的罚金有关系的。在新加坡随便扔一块嚼过的口香糖的罪名和所受到的惩罚恐怕不是我们所能想想的到的。

  当然,我们不鼓励国内也实行那么严厉且不文明的刑法,但是对于当前交通违规现象比较多、民众素质又参差不齐的现状,必须得有更强有力的法规出台,才能从根本上遏制当前机动车和行人混在一起走的现状,减少拥堵情况的发生。

  其实,笔者最担心的是,这样一个规定和处罚,会最终因为交通部门领导人的更换而最后不了了之,这才是最可怕的。因为对一项规则的敬畏和遵守,需要时间,当人们好不容易建立起对规则的敬畏了,相关的执法部门却悄然收兵了,这才是最大的损失。所以,真心呼吁相关部门,一定要把制度坚持下去,加强对违规行为的处罚,长效化的制度,才会获得人们的尊重。(何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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