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发布《关于依法惩治“台独”顽固分子分裂国家、煽动分裂国家犯罪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当日,国务院台办与相关部门联合举办专题发布会,解读《意见》制定背景、主要内容和重点条文。
《意见》对依法惩治“台独”顽固分子分裂国家、煽动分裂国家犯罪的总体要求、定罪量刑标准和程序规范等作出具体规定,为依法严惩“法理台独”、“倚外谋独”、“以武谋独”等分裂行径提供明确指引,进一步充实了反“台独”、反干涉法律工具箱,回应了绝大多数两岸民众的诉求与期盼,彰显了捍卫国家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的坚定立场,是真正维护台海和平稳定、切实保障台湾同胞利益福祉的必要举措。国务院台办发言人多次强调,刑事惩治措施只针对极少数涉“独”言行恶劣、谋“独”活动猖獗的“台独”顽固分子及其实施的分裂国家、煽动分裂国家犯罪,不针对、不涉及广大台湾同胞。
8月7日,国务院台办、公安部官方网站增设“依法惩治‘台独’顽固分子”专栏,列出苏贞昌等10名已公布的“台独”顽固分子清单,并公布针对“台独”顽固分子的线索和罪行举报邮箱。经认真核查甄别两岸民众举报的线索信息,国台办10月14日宣布将沈伯洋、曹兴诚列入“台独”顽固分子清单,并决定依法对沈伯洋、曹兴诚和“黑熊学院”等“台独”顽固分子和“台独”基地实施惩戒。
一段时间以来,黄世聪、李正皓、王义川、于北辰、刘宝杰等少数台湾所谓“名嘴”,罔顾大陆发展进步的事实,蓄意编造有关大陆的虚假、负面信息,并通过电视、网络、报刊等媒体大肆传播。国台办发言人5月15日表示,大陆方面将依法对上述5人及家属实施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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