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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国务院台办、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等部门出台《关于支持台湾同胞台资企业在大陆农业林业领域发展的若干措施》

2022-01-17 17:49:00
来源:中国台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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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林22条措施”进一步为台胞台企提供同等待遇,支持台胞台企参与大陆农业林业高质量发展,助力乡村振兴。(图片来源:梅江台创园)

  国务院台办、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自然资源部、水利部、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供销总社3月17日联合出台《关于支持台湾同胞台资企业在大陆农业林业领域发展的若干措施》(简称“农林22条措施”),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农林22条措施”秉持“两岸一家亲”理念,围绕台胞台企在农业林业领域发展涉及的农地林地使用、融资便利和资金支持、投资经营、研发创新、开拓内销市场等方面提出具体支持措施,进一步为台胞台企提供同等待遇,支持台胞台企参与大陆农业林业高质量发展,助力乡村振兴。

[责任编辑:李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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