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两岸仲裁机构紧密合作 共谱融合发展新时代篇章
加强两岸仲裁界的交流合作,推进两岸经贸仲裁进一步繁荣发展,是两岸仲裁机构的共同目标。贸仲与台湾中华仲裁协会已经建立了长期友好的合作关系,并形成了机制化的合作模式,为深化两岸仲裁机构紧密合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 本报记者 张维
阔别5年后,海峡两岸最具代表性的两家有重要影响力、公信力,广受认可和欢迎的专业仲裁机构,再度牵手相会。
近日,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贸仲)和台湾中华仲裁协会共同主办、海峡两岸仲裁中心和宁波市贸促会协办的第十九届海峡两岸经贸仲裁研讨会在浙江宁波举办。自2001年起,上述两家机构即已启动以这一会议为代表的合作机制,迄今该会议已举办十八届。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副会长、贸仲副主任于健龙表示,中国贸促会、贸仲愿与各方一道,精诚合作,携手共进,积极应对仲裁发展新机遇、新挑战,搭建高水平两岸仲裁法律交流合作平台,共同谱写两岸融合发展新时代篇章。
仲裁为经贸发展注入动力
海峡两岸,同根同源,经贸往来源远流长。
在贸仲副主任兼秘书长王承杰看来,随着两岸经贸合作的规模持续扩大,领域不断拓展,层次日益加深,但与此同时,不可避免发生争议。而通过仲裁稳妥高效解决经贸纠纷,将有助于促进两岸经贸关系稳定发展。
以此次会议的举办地宁波为例。如宁波市政府党组成员、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叶苗所说,宁波是全国制造业大市、外贸大市和开放大市,2024年前三季度实现GDP增加5.3%,总量占浙江省20.2%,增量居全省第一。外贸稳中向好,2024年前三季度完成了2023年的总量,突破了万亿基础上全年有望进出口额实现1.4万亿元,出口超过9000亿元,分别居大陆第五和第四位。
宁波与台湾隔海相望,两地地缘相近,人缘相亲,商缘相连。据叶苗介绍,宁波的台资企业988家,规上工业台企158家,“双方经贸文化合作具有坚定的基础”。
不止宁波,整个浙江省,都是台胞台企投资兴业的热土。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底,浙江累计批准台资企业11658家,实际利用台资达328亿美元。2023年新增台资实到金额13亿美元。
宁波及整个浙江所拥有的台资企业之多及其繁荣景象,给台湾中华仲裁协会理事长吴永乾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这么好的招商成绩,让我觉得非常可喜。这代表了浙江省、宁波市的投资环境是很不错的。”
吴永乾认为,在好的投资环境的构成中,非常重要的一环是争端解决机制,“要给外来投资者提供良好的、有效的、快速的经济争端解决机制,让境外投资者能做好风险管控,能够感觉到未来就算发生争议,也可以寻求诉讼以外的解决办法,让自己的权益能够得到很好保障”。
宁波的已有实践支撑了吴永乾的这一观点。在谈及宁波的成功经验时,叶苗非常看重仲裁在其中的作用。“在贸仲的支持下,甬台两地商事纠纷化解便捷、公正、高效,仲裁为两地经贸发展注入了强有力的动力。”数据显示,从2019年至今,贸仲受理涉及宁波企业的仲裁案件金额已达195亿元。
叶苗说,当前宁波市正全力推进高水平的对外开放,打造跨境电商枢纽城市,加快涉外法务集聚区的建设,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更希望把宁波打造成为两岸经贸仲裁合作的市域样板。
贸仲受理涉台案件近180件
有效预防和妥善化解两岸经贸纠纷,是两岸经贸关系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仲裁作为高效专业的多元化争议解决方式,具有当事人意思自治、民间裁判、专家断案、高效灵活、一裁终局等特点,是两岸当事人解决商事经贸争议的有效手段,对于促进两岸经贸发展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这就意味着加强两岸的仲裁交流合作,正是充分发挥仲裁在解决经贸纠纷中的优势,为两岸经贸合作保驾护航的必由之路。如王承杰所说,“加强两岸仲裁界的交流合作,推进两岸经贸仲裁进一步繁荣发展,是两岸仲裁机构的共同目标。贸仲与台湾中华仲裁协会已经建立了长期友好的合作关系,并形成了机制化的合作模式,为深化两岸仲裁机构紧密合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已连续举办十八届的上述会议,即代表了两岸仲裁机构的远见卓识与合作愿望,“切实发挥了增进两岸仲裁交流合作、护航两岸经贸交往的作用,已成为两岸仲裁法律界具有重要影响力、广受期盼的专业活动。”于健龙说。
双方合作的成果,影响显然远超会议本身。以贸仲为例。贸仲是大陆第一家设立的涉外仲裁机构,成立近70年来,贸仲充分发挥仲裁定分止争的功能作用,累计审理仲裁案件近7万件,当事人来自165个国家和地区,仲裁裁决在全球得到广泛承认和执行。近年来,贸仲主要业务指标屡创新高,受案数量始终保持领先,涉案争议金额、当事人国别数均位居国际主要仲裁机构前列。
在以仲裁方式平等保护两岸当事人合法权益方面,近十年来,贸仲受理涉台案件近180件,争议金额达人民币33亿元,其中不乏适用台湾地区法律的案件。
贸仲仲裁裁决在台湾地区执行情况良好,2023年就有3个贸仲裁决在台湾地区获得认可和执行,总争议金额超过人民币5亿元。
目前,贸仲共有21名在册台湾地区仲裁员,这些仲裁员大部分源于台湾中华仲裁协会方面的推荐,其中有13名台湾地区仲裁员在近十年间参与办理贸仲案件54件。同时,台湾中华仲裁协会也通过贸仲推荐吸纳了19名大陆仲裁法律专家作为在册仲裁员。
“这些机制化安排和具体措施,为两岸当事人在经贸纠纷解决过程中提供了便利和保障。”于健龙说。
并肩打造仲裁服务新高地
上述交流机制因疫情原因中断后重启,具有重要意义——推动两岸经贸仲裁合作开启新的篇章,有助于为两岸企业提供更加专业、高效、公正的争议解决服务。
5年之后,大陆的仲裁发展已日新月异,诸多利好措施令人目不暇接。贸仲仲裁员曲竹君说,经济全球化和“一带一路”建设的不断深入,为仲裁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大陆仲裁法实施近三十年,正在紧锣密鼓地修订中,在完善仲裁法律制度的同时,进一步扩大了仲裁的宣传推广和广泛的适用;社会各界对仲裁发展高度重视,包括司法环境的愈发友好、行政政策的大力支持,近年来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多项支持仲裁发展的司法性文件和司法解释,北京、上海等地出台了推进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建设等有力的措施;人工智能、大数据的发展有效提高了仲裁效率,降低了仲裁成本,在提升仲裁透明度的同时增强了社会公众对仲裁的信任。
这些,必将为两岸的仲裁交流合作再添坚实基础。
对于两岸仲裁事业的未来,于健龙建议,坚持深化合作,携手推进两岸仲裁共同发展。当前,世界之变、时代之变、历史之变正以前所未有的方式展开,仲裁事业发展面临新的机遇与挑战。要秉持合作共赢理念,深化交流、增进共识,不断总结两岸仲裁法律制度和实践中积淀的智慧成果和宝贵经验;加强宣传引导,扩大两岸企业对于仲裁制度的认识和了解,共同推动仲裁在两岸经贸纠纷解决中的更广泛适用,使仲裁在有效化解两岸争议中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
坚持开拓创新,并肩打造仲裁服务新高地。两岸经济合作活力的释放不可避免地带来摩擦纠纷案件的上升,与此同时,两岸经贸争议也更加复杂多样。在此背景下,两岸当事人对仲裁等争议解决方式的需求不断增强,仲裁公正性、高效性、专业性显得尤为重要。要坚持先进仲裁理念,探索示范引领性制度规则设计,进一步提高仲裁透明度和专业化水平,全面加强仲裁员队伍建设,为两岸当事人提供更高水平、更高效率、成本可期的仲裁法律服务,不断满足当事人日益增长的多元化争议解决需求。
坚持独立公正,共同铸造两岸仲裁公信力。仲裁公信力是仲裁制度的基石,也是仲裁的生命力。让当事人在每一起仲裁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公正,是仲裁公信力的源头活水。要积极促进完善仲裁法律制度,推动营造友好型仲裁司法环境,加强仲裁机构自身建设,推动两岸商事仲裁裁决的认可与执行,切实维护和保障两岸当事人合法权益。
王承杰表示,“相信在两岸仲裁界的共同努力下,我们一定能够充分发挥仲裁在解决经贸纠纷中的优势,为两岸经贸合作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