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举办涉台案件调解员聘任会暨榕台学术交流讲堂活动
中新网福州7月12日电 (郑芬芳)“涉台案件调解员聘任会暨榕台学术交流讲堂”活动,11日在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举办。当天,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新聘、续聘27名涉台案件调解员。同时,涉台司法智库成员及福建省首届审判业务专家围绕涉台司法实务,以榕台学术交流讲堂为媒,为与会人员献上涉台司法审判实务“第一堂课”。
会上,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朱玲宣读《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聘请涉台案件调解员的决定》,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丁仰豪等与会领导向涉台案件调解员们颁发聘书。
台胞、福州大学物理与信息工程学院微电子系副主任王量弘教授作为本次受聘的涉台案件调解员代表发言,分享三年来参与调解的心得和感悟。
福州市台港澳办主任邓达木对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涉台司法创新举措表示充分肯定,希望涉台案件调解员加强学习研究,认真履职尽责,不断提升司法调解能力,讲好福州故事,传播法治声音。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永军对做好涉台司法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一要提升认识站位,彰显司法服务对台工作新担当;二要发挥首创精神,培育涉台司法交流研究新亮点;三要推进涉台创新,不断优化纠纷解决机制新平台。
本次活动聘请的调解员中共有20名台胞,在行业范围、年龄结构、专业知识等方面都具有代表性,为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应对涉台案件提供了充足的人才储备。
同时举行的榕台学术交流讲堂上,涉台司法智库成员、福建江夏学院曾丽凌副教授围绕两岸区际平行诉讼处理模式进行比较,福建省首届审判业务专家、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林智远法官围绕涉台法律实务问题分别进行授课,进一步展示涉台司法交流福州分中心研究成果,凸显涉台司法实务研究导向,有力促进成果转化运用。(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