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解析台湾海峡为何不是“国际水域”
中新社北京6月14日电 (记者 郑巧)自然资源部海洋发展战略研究所研究员李明杰14日表示,《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简称《公约》)没有“国际水域”一说,该词是美国出于海上行动目的单边拟制的概念,中国无须采纳。
美国一直宣称,台湾海峡大部分海域是“国际水域”。近几个月来,中国军方官员在与美方会晤期间明确表示,台湾海峡不是国际水域。外交部发言人汪文斌13日在例行记者会上回答相关提问时明确表示,国际海洋法上根本没有“国际水域”一说。14日,李明杰接受中新社记者专访对此进行详细解析。
李明杰指出,中国是《公约》的缔约国之一,美国基于自身利益考量至今尚未批准《公约》。对于台湾海峡中间的海域,美国官方用词是“国际水域”,这是《公约》里没有的概念,美国政府和学者对《公约》条款和术语采取偷换概念的策略,自创了所谓“国际水域”的概念,用以指称“领海以外的所有海域,包括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和公海”,实质上是利用创造的“国际水域”这一美国专属使用的新概念、新名词,既为美国行使“航行霸权”保驾护航,又巧妙地规避了其应承担的国际法义务。
他表示,2007年版《美国海上行动法指挥官手册》中明确指出,将世界海域划分成国家水域和国际水域是“出于海上行动的目的”,是基于对美国海军行动便利程度的考虑,并非依照《公约》前言所述的“在妥为顾及所有国家主权的情形下,为海洋建立一种法律秩序,以便于国际交通和促进海洋的和平用途”。
李明杰强调,《公约》就“海洋区域”确立了一系列完整的概念并建立了相对完善的法律制度。作为《公约》缔约国,中国并不需要采纳美国出于其海军行动便利而单边拟制的概念。
李明杰指出,台湾海峡最窄处约70海里,最宽处约220海里,除大陆和台湾岛内水和领海外,中间为专属经济区。依照国际法和相关的国际实践,领海和专属经济区相关法律制度已经成为习惯国际法规则。美国虽然没有批准《公约》,但依旧宣布了相关的海洋权利主张。从这一点上看,美国是承认《公约》中有关专属经济区相关制度的,应适当顾及其他国家的权利和义务。
李明杰表示,在实践中,作为东北亚通往南海的重要贸易通道,包括商船和外国军舰在内的船舶一直能够正常航行台湾海峡。美国军舰通过台湾海峡之所以成为区域“热点”,是因为其被赋予了过多的政治意涵。自2018年以来,美国军舰通过台湾海峡几乎成了每月的“例行公事”,明显是将此作为制约中国的又一张“台湾牌”,加之岛内“台独”势力的配合和炒作,才成为近年来地区海洋热点。
中国社科院台湾研究所政治研究室副主任张华告诉中新社记者,美国提出所谓的“国际水域”完全不是依据其所声称的国际法和国际规则,而是为美国在台海地区维护霸权和干涉台湾问题找借口。美国刻意混淆视听,就是想欺骗国际社会,似乎他们是站在守法的一边,而中国是“秩序的破坏者”,这完全是贼喊捉贼。
张华强调,台湾海峡的国际法地位是明确的,美国一直散布错误的言论,如果不加以反驳会“积非成是”,不利于中国维护自身权益尤其是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
张华表示,美国不要妄图一直利用台湾问题打压遏制中国。正如近日中国国务委员兼国防部长魏凤和在第19届香格里拉对话会上表达的一样,如果有人胆敢把台湾分裂出去,我们一定会不惜一战、不惜代价,一定会打到底。(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