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台港澳法律事务研究会召开第二届会员大会
北京市台港澳法律事务研究会第二届会员大会在北京城建大厦召开。(中国台湾网发)
11月15日,北京市台港澳法律事务研究会第二届会员大会在北京城建大厦召开。会议由副会长谢鸿飞主持,市法学会党组书记、专职副会长萧有茂,市台办涉台法律事务处处长冯永涛出席会议并致辞。
会议通过了《研究会第一届理事会工作报告》《财务报告》《监事会工作报告》《北京市台港澳法律事务研究会章程》(修订案)《北京市台港澳法律事务研究会会员管理办法》,选举产生了第二届理事会、监事会。随后召开第二届理事会、监事会,选举产生了理事会、监事会负责人。帅和律师事务所主任、中国政法大学兼职教授沈腾当选为会长,中国社会科学院教授、民法室主任谢鸿飞,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教授、台湾法研究中心主任冯霞,北京海铭律师事务所主任李超峰当选为副会长,北京炜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李可书当选为秘书长,宸章律师事务所主任吴辰当选为监事长。
北京市法学会党组书记、专职副会长萧有茂。(中国台湾网发)
萧有茂同志在致辞中代表市法学会对大会的召开表示热烈祝贺,对长期以来致力于台港澳法律事务研究并出席会议的专家学者和实务部门领导表示衷心感谢。他强调研究会要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在三个方面发挥好职能作用:一是坚持“一国两制”和推进祖国统一,把研究会打造成为凝聚思想共识的重要平台;二是深化台港澳法学理论与实践研究,把研究会打造成培育台港澳法学人才成长和发展的重要平台;三是服务地区建设与发展,把研究会打造成为为两岸及港澳地区提供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的重要平台。他希望研究会要坚持目标和问题导向,加强研究,推进实践,充分发挥“智囊团”“思想库”作用,力争拿出更多研究成果,努力为两岸及港澳地区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北京市台办涉台法律事务处处长冯永涛。(中国台湾网发)
冯永涛同志在致辞中指出,研究会是北京市从事涉台法律事务交流与研究的社会团体,为京台法律事务交流搭建了平台,促进了两岸法律界的交流合作,为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保障两岸民众合法权益,促进两岸人民福祉,提供了有意义的经验,希望研究会在新一届理事会带领下,继续发挥自身优势,开拓创新交流形式,进一步推进京台法律交流与合作。
帅和律师事务所主任、中国政法大学兼职教授沈腾。(中国台湾网发)
沈腾会长在讲话中表示,担任新一届研究会会长,深感使命光荣,责任重大,任务艰巨。他表示将与各位会员一道,紧紧围绕研究会的宗旨,恪尽职守,竭尽全力,认真履行职责,务实有效地开展各项工作,持续推进两岸四地交流合作,充分发挥全体会员的积极性,在全面依法治国的历史征程中肩负起应尽的职责,为实现祖国统一大业,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做出新的贡献。他同时对新一届研究会工作提出了五点建议:一是依靠领导,尊重专家,扎实推动各项工作不断前进;二是提高政治意识、强化政治担当,确保研究会工作始终保持正确政治方向;三是要围绕首都大局、发挥职能作用,在服务首都改革发展中有更大担当和作为;四是要坚持开拓创新、繁荣法学研究,为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贡献力量;五是发挥优势,拓宽合作交流渠道,努力在台港澳法律事务研究上取得全面进步。(完)
北京市台港澳法律事务研究会第二届会员大会在北京城建大厦召开。(中国台湾网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