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先行先试推进两岸人才交流
中新社福州8月18日电 (郑江洛)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力资源开发处副处长黄泽英在18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透露,福建率先支持台湾同胞到福建省事业单位工作,目前已支持事业单位引进聘用台湾同胞近百人。
据悉,引进范围已由仅限取得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学位,放宽到具有本科学历(含台湾高校)。
黄泽英表示,近年来,福建在两岸交流上先行先试,围绕打造台湾人才登陆“第一家园”,率先开展对台职业资格直接采认,对持有台湾地区核发的、相近度在60%以上的20个职业相应技术士证书直接采认。
同时,福建率先开展对台职业技能等级认定,颁发了首批面向台胞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率先开展直接认定职称工作,对取得《台湾地区专门职业及技术人员(技术士)考试及格证书比照认定职称目录》所列52项考试及格证书的,可直接认定助理级职称,符合条件的可比照认定中级职称或申报高级职称。
黄泽英介绍,福建还率先支持台湾机构来闽开展人力资源服务业务,支持设立12家台资独资人力资源机构,并对符合条件的给予启动资金支持。
例如,位于平潭综合实验区的福建两岸金桥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其为台湾法人独资企业。自2005年起至今,该机构开展两岸人才交流活动,是福建首家对台开展大陆职业技能证照鉴定的机构,帮助台胞获得证书人数达4300多名。
在高层次人才交流方面,黄泽英说,福建实施海峡博士后交流资助计划,引进和选送一批优秀博士来福建省或赴台湾地区从事博士后研究,促进两岸青年人才合作交流。(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