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法院服务保障自贸区建设 推进涉台司法先行先试
中新网福州5月21日电(郑江洛)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设立以来,福建法院立足司法职能,全力服务保障自贸区建设,不断推进涉台司法先行先试,打造一批在全省乃至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司法品牌。
福建高院相关人士21日对中新社记者表示,一年来,福建法院一审审结涉外、涉港澳、涉侨、海事海商和铁路运输案件4222件,全力服务保障经济特区、自由贸易试验区、综合实验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等多区叠加优势,为建设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护航。
福建高院获评“福建自贸试验区(2015-2019年)‘最佳创新举措’实施单位”。
福州中院依托台胞权益保障法官工作室,首次聘请台湾地区在大陆执业律师担任涉台调解员,进一步加大对涉台案件的调解力度;
厦门中院出台《关于支持商事调解与商事仲裁行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依法支持与监督涉自贸案件仲裁裁决;
平潭法院推出“委托公证+政府询价+异地处置”财产执行云处置模式,入选福建自贸试验区第15批创新举措……福建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欧岩峰表示,福建各级法院将继续创造性、创新性落实服务保障系列措施,推动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近年来,大陆赋予福建灵活开放的特殊政策,福建着力先行先试,探索两岸交流合作新模式。福建各级人民法院立足特殊区位优势和工作实际,加强和创新涉台司法,不断完善涉台案件审判、两岸司法互助等,促进两岸融合发展。
据统计,2019年,福建办结涉台案件1249件,司法互助案件6579件。
福建法院服务台胞台企登陆第一家园建设,深化涉台司法创新发展工程,率先出台司法惠台59条措施。同时,福建法院完善集中管辖、专业审判机制,推广设立台胞权益保障法官工作室,实行台胞使用台湾居民居住证便利诉讼制度,建立台胞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制度;聘任台胞担任陪审员、调解员、审判技术咨询专家等。
2012年,大陆首个涉台法庭在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法院挂牌成立;厦门海事法院成立大陆首个涉台海事审判庭。
福建各地纷纷设立涉台法庭,厦门海沧区人民法院成立涉台案件专门法庭;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台商投资区专门设立涉台案件巡回法庭;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涵江区人民法院江口法庭管辖各类涉台案件等。
相关人士指出,福建法院在涉台审判组织机构设置、涉台案件审理、司法互助网络建设等方面已走在大陆前列。(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