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限缩两岸交流,陆委会拟订“张经义条款”
“来自台湾的记者”张经义任职上海东方卫视驻美国白宫特约记者,被陆委会指涉嫌违反“两岸人民关系条例”进行彻查。但据台媒报道,根据台当局所称张违反的“两岸人民关系条例”第33条第2项规定,其中细项并没有列出张所任职大陆东方卫视,台当局一开始就至找不到相关机关愿意接手处理,直到移交NCC办理,遭外界质疑,没有事先公告,事后发动有关机关审查的做法,等于是先射箭再画靶,陆委会作法是否有政治目的?
对此,陆委会发言人邱垂正称,“两岸人民关系条例”第33条第2项规定,修订迄今并无变动,目的是为了维护台湾安全之社会安定。他表示,大陆上海东方卫视直属政府系统、党务系统也好,“我们公告无法把所有禁止的大陆媒体全部写进去。”
由于“两岸人民关系条例”第33条第2项公告禁止项目已经实行17年之久,邱垂正指出台湾当局拟对“两岸条例”第33条第二项公告的陆方党政军组织进行修正。其中,“台湾地区人民、法人、团体或其他机构,禁止担任大陆地区党务、军事、行政或具政治性机关(构)、团体之职务或为其成员”。邱垂正表示,台湾当局拟对其中的“例示”进行修正,包含股权比例要占百分之机属于党政军机构的直属企业单位,都是主要修订的方向,研拟修正例示“法规”命令后,将在“国发会”的众开讲平台公告两个月,吸纳各方意见,再修正送往行政机构内部通过,最后送立机构备查,完成程序。
张经义事件让不少赴陆工作的台湾人十分担心,尤其让不少到大陆工作读书的台商、台青、台干感觉不安,会不会成为下一个“箭靶”?对此邱垂正宣称,台湾是民主法治的社会,若不涉“违法”,“政府”一定会尊重人民工作的选择。
他举例,近年,有不少台湾教师到大陆发展,只要是专业教学不担任职务,不算“违法”。台湾艺人到大陆纯表演、商业演出,同样不“违法”。台商赴陆投资,只要不违反“三原则”,不涉及担任党政军相关职务,或加入组织成员,就没有违反“两岸条例的问题”。
另外,赴大陆发展多年的台青、海峡两岸青年交流协会执行长郑博宇,也被绿营网友检举“起底”。邱垂正表示,有任何个案被检举都会进行必要查证,个案还在查处当中。邱垂正还宣称,台湾是我们安身立命的家园,“政府”有义务提醒台湾人赴陆就业,仍然要遵守“两岸条例”相关规定,避免担任可能危害台湾安全与利益的职务,以维护台湾整体利益。海峡导报综合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