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清德:“26条措施”带来“两个大幸福”“一个小确幸”
中新社平潭11月17日电 题:平潭台协监事长薛清德:“26条措施”带来“两个大幸福”“一个小确幸”
作者 闫旭
对于大陆新近出台的《关于进一步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简称“26条措施”),福建平潭台湾同胞投资企业协会监事长薛清德近日在接受中新社记者采访时表示,最受惠的是“两个大幸福”和“一个小确幸”。
薛清德所说的“两个大幸福”是,台湾同胞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领馆寻求领事保护与协助,申请旅行证件;持台湾居民居住证的台湾同胞在购房资格方面与大陆居民享受同等待遇。
“在海外无论遇到战乱还是天灾,内心往往会充满无助,可向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领馆寻求保护与协助,此次被列为‘26条措施’之一,身为台胞的我感受到幸福感。”薛清德说。
平潭正在建设大陆首个“由台湾规划单位设计、台湾营造企业施工、台湾建设标准验收、台湾同胞入住、台式物业管理”的台胞社区。薛清德认为,在购房资格方面与大陆居民享受同等待遇,可以让广大台胞按揭贷款购房,在“两岸共同家园”中更轻松地落户、生活,融合发展。
试点在福建对持台湾居民居住证的台胞使用大陆移动电话业务给予资费优惠,则是薛清德眼里的“一个小确幸”。他说,这条措施虽然每个月能为他减轻的负担不是很多,但让他感受到的是大陆对台胞的服务做得更精、落实得更细。
“相信每位台胞在大陆融合发展中,都会和我一样,有满满的幸福感和获得感,也都能找到心灵契合的归属感。”薛清德说。
2000年,薛清德初次踏上平潭。从最早期做服装零售个体工商户起步,他目前经营三家公司,经营领域从百货零售扩展到医疗机构。他说,他的事业跟上了大陆发展的脚步,共享了大陆发展的机遇。
薛清德已经在平潭综合实验区创业、生活了19年,对于大陆营商环境的进一步优化深有感触。他说,在平潭发展的这些年,除了注册开办企业及运营办事的便利化、降税减负等支持,他还享受到了进口运费、住房租房、经营场地等各种补贴或补助,各项措施为台资企业进得来、发展得好提供了很大的帮助。
去年2月大陆发布“31条惠及台胞措施”以来,薛清德申领了台湾居民居住证,办好了医保,领到了金融信用证书,“让我在大陆无论购房、出行、医疗保障、金融往来等方面,都享有全面的便利”。
在台湾居民可参与评优评先的政策下,去年薛清德的家庭获评为首届福建省文明家庭、第十一届全国五好家庭。一系列的惠及台胞措施,给薛清德带来事业与家庭的双丰收,让他深刻体会到“越融合,越幸福”。
“‘26条措施’的出台,让所有在大陆投资的台商与在大陆生活、就学、就业的台胞们感受到暧洋洋的情意。”薛清德表示,相信平潭会继续促进两岸交流合作,深化两岸融合发展,保障台湾同胞福祉,继续率先同台湾同胞分享大陆发展机遇,为台胞台企提供更多同等待遇。
“26条措施”中,13条涉及为台湾企业提供同等待遇。对于“台资企业可投资主题公园,可以特许经营方式参与旅游基础设施和配套服务建设”,薛清德颇为关切。“平潭是大陆的第二个国际旅游岛,此措施让我有了拓展事业版图的想法。”(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