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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当局要港府协助台方人员带走陈同佳 专家:一厢情愿,故意刁难

2019-10-23 08:41:00
来源:环球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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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球时报驻台北特约记者 崔明轩 环球时报记者 谷棣】因“洗黑钱罪”在香港服刑的陈同佳23日刑期将满。此前,他表示愿为在台湾杀害女友一案赴台自首,却遭蔡英文当局“拒收”。22日傍晚,一直声称香港特区政府协助陈同佳赴台投案有“政治阴谋”的台湾“陆委会”突然宣布,台方愿派员到香港,押解陈同佳返台。一开始就将法律问题政治化,进行选举操作的蔡英文当局,显然感受到了愤怒的舆论压力。但细看这个所谓的态度“大转弯”,里面又藏着台当局的另一个小算盘:紧咬“司法互助协议”不放,刁难并“甩锅”给香港特区政府。香港《星岛日报》22日在社论中感慨,一名深感悔咎的杀人凶嫌,成了民进党当局的“照妖镜”。

  曾任香港保安局局长的新民党主席叶刘淑仪22日称,台湾“陆委会”的要求不可行,因为陈同佳获释后属于自由人,此事只能靠他自愿赴台自首。台湾警方人员在本港没有司法管辖权,而台湾允许陈同佳入境就可以处理杀人案,没有必要赴港搜证及押解疑犯。她批评台湾是想讨政治便宜,令特区政府尴尬。台湾大学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政治学教授对《环球时报》记者说,蔡英文当局声称要积极管辖,其实一定已经想好说词,港方不能配合就会说是北京阻挠。

  身为法律学者的香港经民联立法会议员梁美芬也表示,港府不应答允台湾要求。押解疑犯应该要基于司法互助的形式进行,特区政府不应开先例。张文生22日对《环球时报》记者说,台湾当局提出司法互助,有可能想采取国际法的形式,就是“国与国”的形式,这是不可能的。

  南开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台港澳法研究中心执行主任李晓兵对《环球时报》记者说,“陆委会”的要求纯属是一厢情愿之举,是明知不可能,还不负责任地“甩锅”给香港特区政府的政治姿态而已。这种小动作明显是在明知台湾、香港两地存在法律障碍的情况下故意刁难特区政府,并制造各种被动局面的做法。

  台湾“中时电子报”评论说,蔡当局初沾手此案就落败,不得已中途变招,现在路越走越窄。香港律政司22日在声明中表示,把违法的人绳之以法,是每一个文明社会应有之义。犯案者因应通缉令而自首,并愿意承担法律后果,能够使公义得以彰显。断然拒绝犯案者自首,是罔顾公义及极不负责任的做法,亦有违法治精神。

[责任编辑:杨永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