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学者:积极保障台胞台企合法权益 提供优质便捷司法服务
新华社天津8月23日电(记者宋瑞、查文晔)在第八届两岸和平发展法学论坛上,多位法学法律界专家表示,应积极保障台胞台企合法权益,为台胞台企提供更优质的法律监督、法律咨询、法律服务。
今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为深化两岸融合发展提供司法服务的“36条措施”,在全面保障台胞权利、为台胞台企提供优质便捷司法服务、逐步扩大台胞参与司法工作等方面做出明确规定,将依法全面平等保护台胞合法权益提升到新水平。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教授宋锡祥表示,近年来大陆方面扩大开放,允许台湾法律界人士进一步参与两岸有关法律事务的服务市场,融入大陆法治发展进程,有助于为台湾同胞及企业提供更精准化的优质法律服务。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姜俊禄表示,在两岸融合发展的大潮中,大陆的法律服务市场逐步向台湾律师行业开放,这对台湾律师业是一大利好。例如,在福建、上海、江苏、浙江、广东等省市,台湾地区律师事务所可按照规定以联营方式与大陆律师事务所开展合作,大陆律师事务所可聘用台湾执业律师担任法律顾问。
2018年,两岸贸易额超过2200亿美元,人员往来超过905万人次。今年上半年,大陆批准台商投资项目同比增长21.3%,实际使用台资金额同比增长42%。广大台湾同胞来大陆实现更好更大发展的势头持续增强。
上海市金茂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施君说,在大陆经商、就业、求学、定居的台胞日益增多,台胞婚姻、继承等法律案件数量显著增长,台胞们的法律服务需求已从工作领域向日常生活领域延伸,两岸法律服务需求清单更加专业化、精细化和多样化。
论坛期间,福建省社科院现代台湾研究所研究员苏美祥、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胡雪梅、台湾逢甲大学公司治理研究中心研究助理吕嘉颖、台湾瑞瀛法律事务所主任律师郑瑞仑等两岸学者就相关议题进行了讨论。
据悉,以“深化两岸融合发展,保障台胞合法权益”为主题的第八届两岸和平发展法学论坛22至23日在天津举行。两岸法学法律界190余位专家学者与会,论坛由中国法学会主办,海峡两岸关系法学研究会承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