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记者质问美对台军售 美国务院发言人的回答真是大写的“尬”
北京时间8月21日,美国国防部正式通知国会,美方拟向台湾出售总价约80亿美元的66架F-16先进战机及相关设备和支持。
当地时间21日下午,在美国国务院记者会上,新华社驻华盛顿记者就美国对台军售和美国国务卿蓬佩奥的相关表态提问,国务院发言人摩根·奥尔塔格斯的反应却很“尬”。
记者:美国国务卿蓬佩奥周一(19日)在接受福克斯电视台采访时说,美国对台出售F-16战机的决定符合中美三个联合公报。但根据1982年的联合公报(即八·一七公报),美国政府声明它向台出售的武器在性能和数量上将不超过中美建交后近几年供应的水平。蓬佩奥如何能在美国明显违反公报的情况下还说美国的做法与公报一致?
奥尔塔格斯:我们并不这么看。1982年是我出生的年份。我想这也不是太久以前。
奥尔塔格斯:我认为我们一直遵守《与台湾关系法》,我们也遵守中美三个联合公报内容。
当记者想要再度追问时,奥尔塔格斯直接打断记者,并叫下一个记者提问。
记者:我可以再问一下……
奥尔塔格斯:不可以。继续下一位。
很显然,奥尔塔格斯并未正面回答记者提问,也未能解释美方为何不算违反中美三个联合公报的内容。
而她搬出来的所谓“与台湾关系法”,恰恰是美方违反建交公报精神、继续对台军售的工具。
建议这位美国发言人先来“补习”一下中美三个联合公报的精神吧:
中美关系三个指导性文件是指中美三个联合公报,即“上海公报”、中美建交公报和“八·一七公报”。
1979年3月,就在中美两国建交不久,美国国会通过了违反建交公报精神、干涉中国内政的《与台湾关系法》。此后,美方以此为依据,继续向台湾大量出售武器。
经过中方的坚决斗争,1982年8月17日,中美两国政府就分步骤直到最后彻底解决美国向台湾出售武器问题发表了联合公报,即“八·一七公报”。
双方重申了上海公报和中美建交公报所确立的指导中美关系的根本原则。对美国向台湾出售武器问题,中国的立场是:美向台出售武器是侵犯中国主权的行为,中国坚决反对;同时考虑到历史的因素,从实际出发,同意美国在切实尊重中国主权的前提下,逐步减少直至最后终止向台湾出售武器。美国方面作出三点承诺:美向台出售武器在性能和数量上不超过美中建交后近几年的水平;美国准备逐步减少对台的武器出售;经过一段时间使这个问题得到最终解决。(新华社记者刘晨 胡友松 马晓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