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落细惠台措施 深化闽台融合发展
落实落细惠台措施 深化闽台融合发展(声音)
在近日举行的福建省两会上,如何贯彻落实国台办“31条措施”以及福建省发布的“66条实施意见”,让台湾同胞真正享受“同等待遇”,成为与会政协委员、列席代表等热议的话题。大家纷纷为此建言献策。相关发言摘编如下:
要进一步深化两岸融合发展,在通水、通电、通气、通桥“四通”上加快步伐,让台湾同胞享受到更多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的基本公共服务,有更多获得感。要用好平台载体,加强产业合作,密切文化交流,努力打造对台合作先行区。
——福建省委书记于伟国
建议推动平潭建设“台胞第二生活圈”,继续推动“两岸仲裁中心”“两岸青年创业谷”发挥作用,放宽台湾临床研究项目、功能医学项目、医疗技术人员、药品、大型医疗设备准入限制,实施灵活开放的政策,进一步强化对台医疗合作交流,推进平潭旅游文化康体产业高质量发展。
——民革福建省委会专职副主委、福建省政协副秘书长董良瀚
建议借鉴上海与台北双城论坛的做法,福州与高雄也可以探索双城论坛。要扩大对台招商引资,协助在闽“老台资”企业转型升级,实现闽台企业优势互补,分工合作。同时,我期待各地台协会与福建各个商协会、工商联加强合作,构建供需讯息平台,扩大采购,创造商机,共同发展。
——福州市台胞投资企业协会会长陈奕廷
台湾青年来祖国大陆追梦、筑梦、圆梦,福建正成为首选之地。我们应该利用台湾年轻人常用的抖音、今日头条等社交软件,做年轻人喜欢看的内容,把在大陆具有代表性的台湾青年的成功故事告诉台湾青年,让他们认识大陆、了解大陆。
——厦门启达台享创业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台湾青年范姜锋
[责任编辑:张晓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