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省区市49地具体落实“31条”
本报北京11月29日电 (记者柴逸扉)国务院台办28日在京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发言人马晓光应询表示,目前,“31条惠及台胞措施”的落实和推进已取得显著效果,迄今有20个省区市的49个地方结合当地实际推出落实的具体办法。
马晓光介绍,11月下旬以来,又有内蒙古自治区、湖北省武汉市、广东省东莞市、江苏省无锡市和扬州市推出了“31条”的具体落地措施。在各地区、各部门推出的具体措施中,不少富有地方特色,受到了普遍关注和好评。
他举例说,北京市规定,鼓励中关村示范区的台资企业以知识产权质押的方式向银行贷款,通过评审的项目可获得相应补贴;上海市规定,支持台资企业参加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的展示、销售和采购;江苏省规定,定期举办针对台资企业的“紫峰奖”评选活动,获奖企业可享受相关产业的政策支持;福建省规定,实施“源头管理、口岸验放”的闽台商品快速验放的模式,扩大台湾进口商品等第三方检测结果的采信范围;贵州省规定,支持台资企业参与贵州大数据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和“健康贵州”战略行动;内蒙古自治区规定,支持台资企业参与“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参加中蒙博览会等自治区重点会展。
马晓光还就“31条”的落实和推进效果作了举例说明:
——在文教科技领域,福建省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联合设立促进海峡两岸科技合作联合基金,批准立项107项,资助经费2.73亿元,130多位台湾科学家参与了项目研究。
——在台湾同胞参评各类荣誉奖项方面,湖北省、江苏省、江西省已有数十位台胞获评当地的“三八红旗手”“五一劳动荣誉奖章”“青年五四奖章”等荣誉称号。
——在两岸影视合作方面,大陆广播电视节目和电视剧制作聘用台湾人士的数量限制已放开。两岸合拍电视剧在主创人员比例、大陆元素、投资比例等方面均已取消限制。台湾人士踊跃参与大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北京、上海、新疆等地广播电视主管部门收到了多家两岸制作公司合拍电视剧和纪录片的意向。多家台湾制作公司正积极筹备两岸合作拍片。
——在资金支持方面,福建已有华佳彩等5个台资项目获专项补助1830万元、技改基金投资4.6亿元。两岸合作设立的光电集成一体化技术两岸联合研发中心和东南汽车研究院共获得资助1630万元。江苏海门慧聚药业等3家台企获得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获科技资金资助共计1750万元。
——在参与公共工程建设方面,台企研华科技公司与昆山交发集团达成战略合作,将为昆山智能交通提供专业解决方案。目前,已有6个项目正进行设计,将通过优化政府采购流程促进台企产品实现本地化应用。
——在农业领域,鲜活果汁、波力食品等台企入选江苏农业产业化省级重点龙头企业。福建集辰农林科技等3家台资农业企业享受农机购置补贴,并有13款台企农机产品列入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目录。
[责任编辑:杨永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