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出台深化汉台交流合作系统性文件
中新网武汉11月23日电 (张芹 潘力)今后,台胞在武汉购房、缴交住房公积金、参加职工养老及医疗保险等有了制度保障,23日,武汉市台办、武汉市发改委印发《关于深化汉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实施办法》(下称《办法》),即日起实施。
《办法》从深化汉台经济合作、支持台资企业转型升级、推进台智台青聚汉、密切汉台文化合作、应享尽享同城待遇五个方面着手,为台湾同胞在武汉投资、学习、创业、就业、生活提供同等待遇保障。
《办法》鼓励台资企业参与武汉市“中国制造2025示范工程”建设并适用与大陆企业同等政策。全力保障台资企业用地需求,将其用地纳入绿色通道,市级审查时间控制在7个工作日内。
此外,《办法》还鼓励台湾高层次人才来武汉注册成立轻资产科技型、创新型企业,符合条件的享受“助保贷”“增信贷”等金融服务及其他支持政策。支持台湾青年参与武汉市“百万大学生留汉创业就业工程”,同等享受该市支持大学生留汉创业就业的相关政策。
在生活保障方面,符合国家和湖北省就业政策在武汉就业的台湾同胞,可以参加职工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在武汉市各类全日制普通高校(含民办高校)、科研院所接受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的台湾学生可以参加武汉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台湾同胞在武汉居住期间可以个人身份办理住房公积金。台湾同胞缴交的住房公积金、社保个人账户储存额,在其离开大陆时经个人申请可按有关规定一次性支取。在武汉汉工作、学习的台湾同胞在武汉限购区域内可以购买一套商品房,在首付比例、按揭贷款、住房公积金使用等方面享受武汉居民同等待遇等。(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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