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台办:居住证不涉及台湾居民政治权利和义务的调整
中新社北京9月26日电 (记者 张晓曦 郑巧)国台办发言人安峰山12日在北京重申,台湾居民居住证是一项便利台湾同胞在大陆学习、工作、生活的措施,不涉及台湾居民政治权利和义务的调整。这项政策顺民意、得民心,受到了台湾同胞的广泛欢迎。
国台办当天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有关台湾居民居住证的问题仍是两岸记者的关注热点。
安峰山介绍,自9月1日《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实施以来,台商、台干、台青、台师、台生等各界的台湾同胞申领非常踊跃。在拿到居住证之后,有的台胞在火车站通过自助设备用微信支付购买了火车票;有的在机场自助购票值机,顺利乘机出行;有的在当地参加了社会保险,领取并激活了社保卡;有的则办理了大陆手机入网等等。
安峰山表示,我们已多次说明,台湾居民居住证是应广大台胞的需要制发的。台胞申领居住证不需要放弃台湾的身份证和户籍,也不需要具有大陆户籍;且居住证的申领完全采取自愿原则,是否申领完全由台胞自己决定,没有任何强制要求。
他并指出,制发台湾居民居住证的目的是为台胞提供便利。按照规定,台湾居民只要在大陆居住半年以上,并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就可自愿申领。在申领过程中,各地公安机关会根据台胞的具体情况作出处理,尽量满足其申领需求。
安峰山强调,大陆出台这项政策,是此前推出“31条措施”之外的进一步延伸,是为在大陆学习、工作、生活的台胞提供与大陆居民同等待遇,为广大台胞共享大陆发展机遇创造更便利的条件。
他指出,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民进党当局无视台胞的切身利益,不断进行阻挠和恐吓,出于一党之私和不可告人的政治目的,不断坏台胞的好事,进一步暴露其本性,只能进一步丧失人心。
安峰山表示,两岸是血肉相连的命运共同体。大陆方面秉持“两岸一家亲”理念,持续推出包括“31条措施”、向金门供水、取消台湾居民来大陆就业许可证、制发台湾居民居住证等一系列惠及台胞的政策措施,努力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受到台湾同胞广泛好评。顺民意,自然就会得民心。
他还指出,随着大陆发展进步、大陆对台方针政策取得实效并日益深入人心,越来越多的台胞看到大陆是他们增进利益福祉、实现人生理想的前途所在,认识到实现国家统一符合两岸同胞的根本利益。(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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