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举行落实“31条惠及台胞措施”新闻发布会
发布会现场。(中国台湾网 尹赛楠 摄)
中国台湾网7月25日深圳讯(记者 尹赛楠 雍紫薇)24日上午,深圳市举办贯彻落实“31条惠及台胞措施”新闻发布会,来自海峡两岸30家媒体的40位记者以及在地台商台胞代表参加了本次活动。发布会上,深圳市副市长艾学峰介绍了深圳市贯彻落实“31条惠及台胞措施”的相关情况。
艾学峰表示,深圳是台商投资最早的大陆城市。30多年来,深台两地经贸交流日益密切,人员来往日益频繁,呈现出投资数量和规模较大、产业覆盖较为广泛、人员往来便利快捷的特点。截至目前,深圳累计引进台资企业6138家,协议台资122.60亿美元,实际利用台资99.82亿美元。近年来每年从深圳口岸出入境的台胞约230万人次,约占大陆出入境台胞总数近1/4。
艾学峰指出,近年来,深圳通过深化改革全面优化营商环境,着力打造特区新优势,遵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圳等城市率先加大营商环境改革力度的指示,先后出台了多个涉及企业发展、人才引进、科技创新的政策,对包括台企台胞在内的国内外企业和个人在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参与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基础设施建设、政府采购、申请各类基金项目等方面都做出了相关规定,同时,按照“来了就是深圳人”的精神,努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31条惠及台胞措施’在深圳市现有政策中都得到了体现,并具有优惠、普惠、实惠三大特征。”艾学峰表示,优惠体现在不论是与国际比较还是与国内其他城市比较,深圳市制定实施的相关政策都具有很大的优惠性;普惠体现在除部分针对特定区域和特定对象外,深圳市的政策对包括台资企业和台胞在内的各类企业主体和个体一视同仁,营造了公平、公正、开放的投资发展环境。实惠体现在在落实“31条惠及台胞措施”方面,深圳市已有不少台胞和台资企业享受到了政策支持。
艾学峰指出,为进一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将“同等待遇逐一落到实处”的指示精神,深圳市重新梳理出深圳市现有适用台企台胞的各项政策,制作了“深圳贯彻‘31条惠及台胞措施’政策汇编”,包括18个类别的99项政策。“2018年,深圳市级财政专项资金预算规模达257.37亿元人民币,共有54个专项,涵盖超过200个资助方向,只要符合条件的台企和台胞都可以按程序申报。”
“在贯彻落实‘31条惠及台胞措施’方面,深圳要处于全国‘第一梯队’。”艾学峰强调,接下来要扩大宣传力度,让更多的台企台胞了解深圳政策的“含金量”。在加强各部门之间联动的同时,确保政策实施,切实扩大台资企业和台胞的受益面和获得感,同时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勇于探索,在给予台胞同等待遇方面先行先试。(完)
深圳市副市长艾学峰介绍深圳市贯彻落实“31条惠及台胞措施”的相关情况。(中国台湾网 尹赛楠 摄)
发布会现场。(中国台湾网 尹赛楠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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