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影视业者:对大陆“31条”新举措“乐观其成”
中新社台北3月14日电 (记者 张晓曦 陈小愿)多位台湾影视从业者14日在台北举办的一场座谈会上表示,大陆公布的“31条”新措施中有多条涉及影视行业,为台湾业者带来难得机遇,他们“乐观其成”。
2月28日,国务院台办等多个部门发布实施《关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31条”),涉及逐步为台湾同胞在大陆学习、创业、就业、生活提供与大陆同胞同等的待遇,其中多条涵盖有关两岸影视交流与合作内容。
台湾圆桌论坛协会14日举办“立足台湾、前进大陆——如何布局两岸影视市场”座谈会,邀请影视业者及专家等就布局大陆市场展开交流。
台湾广电节目制作商业同业公会理事长汪威江认为,近年来,大陆在影视行业的发展越来越快,并展示出充分的文化自信。台湾影视业者可望借“31条”之机,充分发挥才能,让两岸影视文化的交流与合作走上新里程。
台湾新媒体暨影视音发展协会副理事长王师表示,协会对“31条”新举措“乐观其成”。他以个人经历谈到,从事影视行业近20年来,台湾的人才由于市场、资金等限制,已逐渐缺乏竞争力,不少身边的同业已赴北京、上海等地去寻求发展。
王师认为,好的人才更需要舞台,借由“31条”新举措的机会,相信台湾的影视作品能够获得更多曝光机会,台湾的影视产业及从业人员也能增强市场竞争力。
台湾电视剧制作产业联合总会会长林锡辉等表示,影视行业属于文化范畴,文化要多交流,才会更进步。林锡辉说,两岸民众的相互认识、了解是两岸和平的基本元素,而影视作品恰恰承担了这一功能。两岸合作是“百花齐放”,台湾人才应抓住机遇,发挥才能。
此外,座谈会主办方、台湾圆桌论坛协会理事长张显耀表示,对于此次大陆方面公布的新举措,希望台湾影视业者把握难得的机遇,布局两岸市场,也期待大陆尽速落实相关举措。
座谈会协办方、中华经贸文创交流协会总顾问陈国祥表示,“31条”新举措向台湾大幅度开放大陆影视业,台湾业者可以个人或团队的身份参与大陆的竞争,也可参与两岸影视作品的合作,希望不同方式都能产生良好的实际效益。(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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