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鹏:惠台新政为两岸交流合作增添新动力
中评社北京3月2日电(作者 王鹏)2月28日,国务院台办、国家发展改革委经商中央组织部等29个部门,发布实施了《关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若干措施》明确了在投资和经济合作领域加快给予台资企业与大陆企业同等的待遇,以及逐步为台湾同胞在大陆学习、创业、就业、生活提供与大陆同胞同等的待遇。这是农历新年后祖国大陆对台工作的“起手式”,既是对中共十九大对台工作精神的迅速贯彻落实,也充分展现了新时代对台工作的新气象、新作为,必将为扩大深化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增添强劲的新动力。
国台办发言人安峰山在当天举行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总结了此次惠台新措施的三个特点,即同等待遇、量身定制和受益广泛。这些措施的出台,将给台资企业和台湾同胞带来巨大机遇和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值得关注的是,《若干措施》首次详细列出在投资和经济合作领域台资企业所拥有的权益和政策引导方向。其中,对于台资企业参与“中国制造2025”行动计划、设立区域总部和研发设计中心、牵头或参与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等方面,均享有与大陆企业、大陆同胞同等待遇;在土地利用政策、农业支持补贴、小额支付结算、金融征信服务等方面,台资企业也享有同等的政策优惠。同时,大陆市场将面向台资企业大幅开放,允许其参与重大公共服务与基础设施建设,参与政府采购及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并明确指出了台资企业转移升级、参与“一带一路”建设以及拓展内外需市场的政策导向。可见,《若干措施》的出台已将台资企业平等视为内资企业,并提供公平、公正和公开的市场环境,充分体现了大陆率先同台湾同胞分享发展机遇的真诚意愿,彰显了“两岸一家亲”的重要理念。
改革开放40年来,台资企业赴大陆投资即成为带动两岸经贸交流与合作的重要力量,台商投资日益呈现产业广泛化、类别多样化、经营形态多元化、地区分布扩展化、规模大型化等新特征。据商务部台港澳司统计,截至2017年底,大陆累计批准台资企业投资项目10.2万个,实际使用台资约690亿美元,大约创造大陆1100万个就业岗位。目前,台湾是大陆第二大投资来源地,大陆是台湾最大的投资目的地。台资企业投资还有效拉动了大陆进出口贸易的持续增长,带动了一、二、三产业的不断发展。随着大陆经济进入新常态,产业结构由“工业经济”主导向“服务经济”主导转变,台资企业在技术创新、产业升级和资金筹措等方面逐渐遇到了困难。此次出台的惠台新措施“急台资企业所急”“想台资企业所想”,是“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有利于吸引台湾高端制造、智能制造、绿色制造等核心优势产业投资大陆,帮助现有台资企业转型升级,解决台资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的融资困难、销售不畅、待遇不足等问题,真正实现“引商、安商、稳商、强商”的目的。
两岸开放交流30年来,两岸社会、文化等领域的交流也日渐紧密,经历了从无到有、由少到多、从间接到直接、从单向到双向的不断扩大和深化的过程,形成了全方位、宽领域、多层次的格局,两岸社会与文化联结达到前所未有的新高度。此次《若干措施》中有19条措施涉及逐步为台湾同胞在大陆学习、创业、就业、生活提供与大陆同胞同等的待遇,特别是向台湾同胞开放了134项国家职业资格考试,为台湾同胞取得从业资格和在大陆应聘提供了更多便利。同时,惠台新措施规定在影视文化方面,台湾业界参与大陆广播电视节目和电影、电视剧制作将不受数量限制,大陆引进台湾生产的电影、电视剧不做数量限制,以及放宽两岸影视作品主创人员比例、大陆元素、投资比例等方面的限制,不仅能够进一步推动两岸影视文化的深入交流合作,也给台湾幕前幕后的艺人与从事文化创意的工作人员提供了更多工作机会,更是“两岸一家亲”的切实落实与隔阂打破,充分显示了大陆在职业技能、科学研究、传统文化、影视制作、专业资格等方面的自信与理念,有利于增进两岸业界特别是青年一代的相互了解和情感交流,为台湾同胞前来大陆发展、实现个人梦想提供空前良好的环境。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我们将扩大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实现互利互惠,逐步为台湾同胞在大陆学习、创业、就业、生活提供与大陆同胞同等的待遇,增进台湾同胞福祉。”在当前两岸关系面临更加复杂严峻形势的背景下,《若干措施》的出台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台工作重要思想和中共十九大精神的重要体现,是维护两岸关系和平发展、促进两岸同胞心灵契合的有效途径,有助于进一步深化两岸经济、文化、社会交流合作,造福两岸同胞。可以预见,台资企业和台湾同胞将受益于大陆不断推出的惠台新措施,更加积极、踊跃地前来大陆发展,两岸命运共同体将随着时间的推移,变成越来越生动的事实。(作者王鹏暨南大学台湾经济研究所副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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