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湾《中时电子报》报道,国民党民意代表许毓仁、柯志恩、林丽蝉18日举行记者会,批评民进党当局在推动OTT产业上互踢皮球、态度保守、进度缓慢。柯志恩表示,爱奇艺时常被与陆资议题绑在一起模糊焦点,爱奇艺要来成立子公司,当局若认为无法可管,可以让客户冤有头债有主,如果万一客户发生任何状况,他仍然能找到人负责的话,“请问何错之有?”
OTT是“Over The Top”的缩写,是指通过互联网向用户提供各种应用服务。
柯志恩指出,爱奇艺或是其他的OTT属于数位串流,而不是影视产业者,他更类似YOUTUBE或Facebook。据她所了解,已经可以感受到岛内业界需要当局透过法规松绑,给他们更多平台更多方式,让他们有曝光的机会,才能带动影视发展。她质疑,过去马英九当局对于OTT已有共识要采取低度管制的态度,如今为何又要走回头路?
许毓仁也批评,新当局处理事情都还是用旧思维。他针对许多网络科技产业已经召开多场公听会,结果发现在民进党当局没有一个部门可以主责数位经济,每场都看到各部门官员互踢皮球。他强调,网络科技的每个产业非常快速地去前进,“我们的当局却还是非常保守非常缓慢。”
许毓仁也指出,OTT是数位经济下台湾最后有竞争力的项目,大陆以三到五倍甚至十倍的薪水吸引台湾创意创作人才,韩国也几乎是倾全力发展内容产业,但台当局对OTT没有处理跟原则。
据报道,爱奇艺为抢攻台湾用户,今年3月向“投审会”递交文件,申请落地许可。据台湾媒体13日报道,投审会日前依照程序,发文给主管机关台湾文化部门、“NCC台湾通讯传播委员会”和台湾大陆事务主管部门咨询意见,台当局文化部门负责人郑丽君称,目前电影电视影音串流服务是列为陆资不能许可的项目。有消息称,由于爱奇艺公司不设在台湾境内,不少民进党民意代表认为台湾文化部门无法可管,因而表达疑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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