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姆熊割喉案死者姑姑
据台湾“中时电子报”报道,轰动一时的台南汤姆熊游乐场方姓男童遭割喉案,凶手曾男落网时呛声“在台湾杀1、2人不会被判死刑”,台湾“最高法院”认定他长期受精神疾病折磨,昨日判处其无期徒刑。统计自去年以来,已有12个杀人犯,不管犯案手法有多凶残,不管是杀1个、2个、3个,都可免受死刑制裁。
不只2个 杀3个都免死
方姓男童的姑姑得知判决结果,痛骂司法不公,网友更是讥讽,要杀人之前,去精神病门诊看病,就可免死,更有人在网络开赌,说曾男与犯下北投、内湖杀童的两人是“割喉三兄弟”,应该没有一个会被判死刑。在台湾,只要装疯就可以任意杀害幼童。
这起震惊社会的凶杀案,起因于2012年底曾男为了想被判死刑,计划杀害2到3人,他选择抵抗力弱的儿童下手。他带刀前往台南市汤姆熊游艺场,将10岁方小弟诱骗到厕所,再以刀割喉致死。
法院一、 二审依据2家医院鉴定报告,认定曾男患精神疾病,都判处曾男无期徒刑,前年“最高法院”将案件发回更审,要求查明曾男是否装病,更一审再将曾男送4家医院进行心理鉴定,发现他杀害男童时有精神障碍的情况,仍将他判处无期徒刑,案经上诉,“最高法院”驳回定谳,只有小学毕业的曾男呛声成真,法院果然判他免死。
讽刺的是,台湾法务部门还一度因为曾男“可免死”这句话,火速枪决6死囚,但“最高法院”合议庭昨天表示,这起悲剧的发生,法官们感同身受,但碍于台湾已实施“两公约”,曾男因患有精神疾病不能判死。
过去一年来有12件重大杀人案,其中7起的杀人犯,都获判无期定谳,免死的理由有“是个孝子”、 “在校课业良好”、“会抄经书给法官”等等,法官为了不判死,判决理由愈来愈瞎。
另5起重大杀人案,虽还在审理过程中,但地方法院或“最高法院”也都是处以无期徒刑。其中新北张姓男子10年前为情妇杀死妻子与2名幼女,历审6次都被判死,没想到在更五审时,法官把死刑改判无期徒刑,理由竟是“他再犯风险不高”。千奇百怪的理由,不禁让人质疑法官究竟量刑标准何在?
[责任编辑:黄露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