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卡马条例?“绿委”提卸任台湾领导人访陆须报备
据中评社报道,民进党“立委”罗致政等19人拟提案说明卸任未满3年正副台地区领导人,需于提前1个月向现任地区领导人报备,始得前往中国大陆。此提案在25日“院会”已经完成一读,交付“内政委员会”审查。
提案指出,涉及机密且退离职未满3年之政务官需向台湾“内政部”申请许可,始得进入大陆地区,以保护机密。然而台地区领导人、副领导人握有更多机密,却无法令规范其行为准则,形同安全管理之疏漏。
因此提案修法,卸任未满3年之正副地区领导人,需提前1个月前向现任地区领导人报备后,始得进入大陆地区,不得于现任及民众不知情的情况下径行前往。以此完善相关规定并提升安全”。
此修正草案由民进党“立委”罗致政、蔡适应、吴琪铭、陈亭妃、林俊宪共同提案。陈素月、吕孙绫、陈明文、赖瑞隆、高志鹏、邱议莹、张廖万坚、徐国勇、洪宗熠,周春米、钟孔照、余宛如、吴焜裕、陈莹共同联署。
[责任编辑:张晓静]